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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事项准予的审批决定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zwfwbgs/2025-000000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3 [ 公开日期 ] 2024-12-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程序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4年12月13日对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老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3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6800580

通讯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白马河路151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市场准入窗口

邮编:2761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1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老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

批 复

复》

郯行审商字〔2024〕11号

2024.12.13

见附件

附件:关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老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附件【关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老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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