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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郯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公示说明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25-000002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 公开日期 ] 2025-02-1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现将《郯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

为切实加强郯城县城乡环卫工作,优化城乡环卫资源配置,解决当前生活垃圾收运效率偏低、农村环卫设施覆盖不足、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水平亟待提升等问题,统筹协调城乡建设与生态保护关系,强化规划对环卫管理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资源统筹效力,推动环卫服务均等化、精细化,特编制该规划。

二、制定文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1. 国家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4年修订版);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

2. 省级层面:

《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临沂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

3. 地方衔接:

《郯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等相衔接。

三、编制过程

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2024年4月,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相关工作,在深入研究郯城县城乡环卫设施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山东省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等相关要求,编制了《郯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2024—2035年)》,目前规划已经形成初步方案,规划将加紧编制并按程序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1.核心成果:包括具备相关效力的规划文本、附图集及数据库(含GIS设施分布图等)。

2.规划的主要内容:调查城市环卫概况,进行环卫设施现状分析,依据上位规划确定相关期限与范围,制定郯城县环卫设施建设相关指标,对于县域范围内环卫设施做出布局与引导,重点对中心城区的城市环卫设施分类规划、专业规划等做出规划布局,并制定城市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公厕、环卫工人休息室规划等内容。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目前,该《规划》处于初稿方案阶段,《规划》实施日期以最终批复时间为准。

六、公示日期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8日,共30天。

七、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1、来函请邮寄至:郯城县综合执法局环卫园林管理科(书面意见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送电子邮件至:tccgj@126.com

3、电话咨询:0539-6135099

如对本规划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上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本方案。

附件:《郯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2024—2035年)》文本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郯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2024—203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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