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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ylbzj/2025-000002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 公开日期 ] 2025-03-1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令第3号)及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因营业地址搬迁,由医药机构自主申请,决定中止与临沂洪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李庄店的医保协议关系,中止日期自2025年3月18日起,特此公告。

郯城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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