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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tanchengylbzj/2025-000002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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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3-19 | [ 公开日期 ] | 2025-03-1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令第3号)及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因营业地址搬迁,由医药机构自主申请,决定中止与临沂洪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李庄店的医保协议关系,中止日期自2025年3月18日起,特此公告。
郯城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