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jtysj/2025-000006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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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5-05 | [ 公开日期 ] | 2025-05-0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发展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郯城县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执法有关工作公布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投诉举报范围
受理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在涉企行政检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线索,主要包括:
一是行政检查主体方面: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人员实施涉企交通运输行政检查,未取得执法证件人员参与执法检查。
二是行政检查方面:无检查计划或未按规定备案检查计划,检查时未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未进行全过程留痕,检查结束后未及时告知企业检查结果,检查频次过高,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未按相关规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扩大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限,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的问题。
三、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539-6120148、0539-6120010
四、投诉举报须知
(一)投诉举报内容应为上述受理范围明确的二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举报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如实反映问题,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公告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受理时间为办公时段(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四)为便于调查核实,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的线索信息,包括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违规行为发生时间、具体行为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并留下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与您沟通反馈。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