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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hyx/2025-000008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花园镇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公开日期 ] 2025-06-1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目的

为了加强突发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事故,保障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镇的经济快速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范围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省、临沂市、郯城县确定事故的有关规定,本镇确定;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较大事故: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一次死亡事故2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6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水上、道路交通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3人以下事故。

(三)危险化学品在贮、运、使用中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3人以下事故。

(四)群体急性中毒50人以下或食物中毒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下事故。

(五)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6人以上10人以下事故。

(六)建筑物倒塌一次死亡2人以上3人以下事故。

(七)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影响的事故。

四、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花园镇辖区内发生事故后,各村、企事业单位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以下部门:

花园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2101851);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6221137);

公安局分局110指挥中心、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119;

事故发生后,所在村、企事业单位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五、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分工、措施

发生事故后,镇主要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并设立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为成员。现场指挥部的职能:组织现场保护、负责伤员抢救、事故后事处置等工作。

(一)相关职责。

1、总指挥:亲临现场迅速了解情况,协调指挥事故单位、镇机关单位和有关部门人员迅速开展救治工作,并根据上级领导指示决策,履行现场指挥职责。

2、镇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事故上报和有关事故处理工作。

(1)综治办协助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中队:迅速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向领导汇报;控制事故扩大,负责抢险现场的警戒和秩序维护,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和抢险车辆的顺利通行;做好现场的记录、拍照、证据收集工作,并疏散围观群众、划警戒区域;

(2)综合信息指挥室、经济发展办、村镇管理办: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抢险方案和抢险所需力量,督促事故单位抢险现场的安全措施。锅、容、管、矿山事故抢险方案由综合信息指挥室、经济发展办(工业)牵头制订,建筑物事故抢险方案由村镇管理办牵头制订,食品药品事故抢险方案由公共服务办牵头制订,农田火灾事故抢险方案由农业农村办牵头制订;

(3)镇人武部:负责召集民兵应急分队,并迅速赶赴现场投入救援工作;

(4)党政办:负责向县报送有关信息,联系有关站办单位,同时组织驻村干部会同事故单位人员立即组织后续救治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投入抢险,落实专人稳定群众情绪,同时为抢险人员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必要时,抽调其他管理干部参加现场救治抢险;

(5)电信、供电所:负责保障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电力充足,保证救援工作不间断地展开;

(6)卫生院:迅速组织医疗急救小组和必要的药品器械,赶赴抢险现场,救护受伤人员;

(7)民政办、保险公司:根据事故情况,做好相关理赔和安抚工作,联系有关车辆;

(8)其它职能部门、单位: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服从指挥部的指令,投入抢险。

(二)现场救治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

1、现场处理: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精神、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求援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险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如吊机、灭火、打捞、工程拆除、关闭有毒有害气源或泄漏源等。

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

4、医疗救护组: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交通运输组: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疏散现场人员。

6、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人员和抢险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7、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8、机动预备组:由现场指挥部临时确定、调动、使用。

六、救援力量及所需器材

专业抢险设备和专业抢险人员,按《郯城县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申请县政府统一组织。

七、事故调查处理

(一)事故调查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即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事故调查的工作程序:坚持分级管理、上下对口的原则,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按照上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开展调查。

(三)事故处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在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30日内,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八、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只适用于人为过失造成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一般不适用于破坏事故等。

(二)镇人民政府与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签订《花园镇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凡接到抢险紧急通知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村、企事业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制订相应的事故预案,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五)如发生事故范围以下的一般事故,仍按本预案相关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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