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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2025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采购项目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25-000008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29 [ 公开日期 ] 2025-07-2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购买主体: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郯城县2025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所属年度:2025

编制单位:金衡盛项目管理(临沂)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57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工作,依据郯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郯城县2025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省厅批准。

2.项目预算:28.00万元,最高限价:28.00万元

3.项目所属分类:□货物þ服务□工程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全面完成2025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

5.采购形式:竞争性评审

6.竞争机制:公开竞争

7.评审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品目

(1)采购内容:郯城县2025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品目:A1101城市(乡村)规划和设计服务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通过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实现土地节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参照以下标准规范(如有最新标准,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

《山东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审批办法》(鲁自然资发〔2024〕5号)

4.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是指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期限、效率、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等要求

服务内容:

(1)本次工作主要包括对土地征收片区开展现状调查及近期重点项目梳理,收集、分析各类基础数据及相关资料;系统整合各类数据,划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并进行分析评估,形成成片开发方案,经意见征询和论证后,上报市、省审批。

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的具体内容包括:

①前期调研:搜集片区内关于土地、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的规划、控规、计划等资料和数据,合理划定成片开发范围。现场踏勘,了解成片开发范围内的基本情况,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条件、公共服务设施情况、生态环境状况等;

②编制方案:根据前期调研成果,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内容包括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范围和基础设施条件等基本情况;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一个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效益以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评估等;

③征求意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有关专家学者、成片开发范围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④修改完善:根据各反馈意见,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方案符合各方利益和相关要求;

⑤专家论证:组织专家委员会对修改完善后的方案进行论证,专家应包含规划、法律、经济等领域专家,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

⑥报审与批复: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复;

⑦成果归档:对经批准的土地成片开发方案成果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包括方案文本、矢量数据、附件、专家论证意见、审批文件等。

(2)服务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全面完成2025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

(4)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5)技术保障: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应有针对性且完备,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6)服务人员组成:明确投入技术人员构成及工作流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工作流程图等。

5.采购标的的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时间、地点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等。

(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全面完成2025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

(2)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项目通过省厅批复后,甲方按照项目拨款程序一次性无息支付全部款项。

(4)履约经验:意向承接主体具有同类项目履约经验。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方案、进度保障方案、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项目人员配备方案等

①项目实施方案:意向承接主体根据研究内容和目的,拟定出服务方案,内容包括编制范围;编制目标;编制内容;设备投入;保密措施等。

②质量保证方案: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

③进度保障方案:进度计划;进度保障措施。

④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

⑤项目人员配备方案:项目人员配备设置;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情况。

质量、进度管理要求

意向承接主体对项目实行全面内部质量、进度控制制度,建立质量、进度管理体系,在规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书面成果报告。

档案管理

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工作完成后,除按规定可以留存的文档外,将全部文档移交购买主体。

保密要求

意向承接主体应当对服务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及一切相关资料、数据保密,妥善保管。为履行委托服务内容而完成的一切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数据、成果等),未经购买主体书面同意,不得用作本合同以外的用途或向第三方泄露,意向承接主体的保密义务为永久生效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否则,购买主体有权向意向承接主体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意向承接主体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知识产权

意向承接主体应保证在项目使用的服务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意向承接主体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购买主体享有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7.履约验收

验收时间:根据合同约定,或合同双方商定。

验收地点:合同约定交付(实施)的地点。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7月30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8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购买主体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姜科长

电话:0539-6151056

地址:郯城县建设路7号

2.采购代理机构:金衡盛项目管理(临沂)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晴

电话:15065982003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10号上城国际A座1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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