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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第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 索  引  号 ] tanchengtyglbbs/2025-000009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体育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公开日期 ] 2025-08-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主办单位

郯城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郯城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三、竞赛日期、地点

2025年8月---9月在郯城县文体中心举行

四、竞赛项目

乒乓球、羽毛球、足球(五人制)、太极拳、象棋、篮球、拔河、广场舞、田径。

五、参加单位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行业、系统和驻郯城的省属单位均应组团报名参赛。

六、参加办法

(一)乡镇(街道)组报名参加少于六个大项(不含六个),县直组报名参加少于三个大项(不含三个),不计入积分榜和奖牌榜。

(二)各单项参赛办法按照单项比赛竞赛规程执行。

七、参赛年龄、竞赛分组

(一)竞赛年龄

运动员必须是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二)竞赛分组

乡镇组县直组

八、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24年12月31日前具有郯城县正式户籍的公民(在校学生一律不准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经乡镇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赛。

(三)运动队必须办理人身保险后方可报名参赛。

(四)争议不决的运动员不准参赛。

(五)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另行制定(见附件1)。

(六)运动员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参赛,非本乡镇(街道)、行业、系统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的特殊规定。

(二)报名不足三个单位的大项目和不足三人(对、队)的小项(规则有特殊规定的项目除外)均取消该项比赛。

(三)比赛监督、仲裁委员会、裁判员、运动员资格审查人员的选调办法另行通知。

(四)本次运动会小项设置按照《郯城县第五届运动会小项设置》执行(见附件3)。

十、计分和奖励

每单项均录取前八名

(一)田径、乒乓球、羽毛球、象棋、太极拳比赛的每一个小项按9、7、6、5、4、3、2、1计分,计入所属代表团。

(二)篮球、足球、拔河、广场舞按27、21、18、15、12、9、6、3计分,计入所属代表团。

十一、代表团奖励办法

(一)累计公布各代表团的总分数,奖励前八名。团体总分计分的办法: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同,则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见附件2)。

(三)设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见附件3)。

十二、违反规定处罚

(一)违反国家反兴奋剂规定的,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处罚。

(二)赛中违反体育竞赛纪律的运动员、教练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等处罚。

(三)违反运动会参赛资格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十三、报项、报名和报到

(一)报项时间:2025年8月8日前一式两份盖章报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各单位只报项目,报项后不得更改,并发电子邮箱至tcxtyb@ly.shandong.cn电话:6221286。

联系人:王森 13255390697

(二)报名和报到时间: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十四、代表团团旗和运动队服装

(一)代表团团旗规格为2×3米的标有单位名称的团旗一面,由大会统一配备。

(二)比赛服装按各单项竞赛规则、规程规定执行。

十五、代表团人数规定

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2人,联系人员1人,名单于2025年8月8日前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电话:6221286)。各代表团参加开幕式时,入场人数40人(包括旗手1人,护旗手2人,团长1人)。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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