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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豪俪门业有限公司年产62300樘金属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索  引  号 ] tcxzf/2016-091430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6-23 [ 公开日期 ] 2015-06-23 [ 有  效  性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临沂市豪俪门业有限公司年产62300樘金属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与信息公示,以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豪俪门业有限公司年产62300樘金属门项目
  项目概况:临沂市豪俪门业有限公司年产62300樘金属门项目位于临沂市高峰头镇曹村(曹村东北600m,G205东侧)。项目投资5194万元,年产62300樘金属门,占地面积为26208m2,于2013年11月投产,项目属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27号)中"(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复后,发生下列内容变更的,须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程序报批。2.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需对本项目进行重新编制环评。项目主要产污染环节为机加、脱脂、变色、喷塑、喷漆、热压等。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临沂市豪俪门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明伟
  联系电话:1335506212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0531-82050737
  联系地址:济南市七里河路2号     邮编:25000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根据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完成报告书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的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根据本建设工程对环境污染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在详实、准确的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示说明
  可通过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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