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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企业停业、歇业许可
[ 索  引  号 ] 0113-10_B/2017-042500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7-04-25 [ 公开日期 ] 2017-04-25 [ 有  效  性 ]

 

审批事项所需提报材料明细:

1、《供水企业停业歇业许可申请表》(原件4份,纸质);

2、申请停业、歇业的报告

3、城市供水经营许可证

4、向社会公示材料样本

5、企业供水设施安全保护措施书面材料

6、对供水范围内的用户用水作出妥善安排的措施方案

7、与取得供水经营许可的单位签定的用户转供合同或协议

8、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9、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申报资料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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