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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乡开展首届“最美归昌人”评选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c_gcx1-12_A/2017-0116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归昌乡
[ 成文日期 ] 2017-01-16 [ 公开日期 ] 2017-01-16 [ 有  效  性 ]

各社区、村、乡直各单位:

今年,我乡涌现出一大批美德人物,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乡开展“最美归昌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面向全乡各层面,拟评选“最美归昌人”20名(其中提名奖10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下午截止。

三、评选条件

“最美归昌人”应具有时代性、典型性、群众性,其事迹要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应符合以下条件:

1、能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价值准则,品德高尚。

2、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等多方面或某一方面事迹突出感人、群众广泛认可,能起到推动归昌道德建设,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

3、在“美德归昌”建设中发挥榜样作用的人物和在单位、村居“四德榜”中上榜的人物,其先进事迹被各级媒体宣传报道过的可优先申报。

四、评选方法及步骤

“最美归昌人”评选由相关单位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1、组织初评。各社区、村居、乡直各部门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采取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媒体推介等多种形式,按照评选条件从各社区、各村、各单位和各社会群体中推荐品德高尚、事迹感人、影响力大的先进人物作为“最美归昌人”候选对象。

2、推荐申报。在初评的基础上,各社区各推荐申报2名;乡直单位推荐申报3名,中学、小学、幼儿园各推荐申报1名,企业推荐申报2名。

3、评审确定。评审委员会将对各社区、各村、各乡直等单位申报的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认真评选,同时在网络等媒体组织公众投票评选,然后确定拟表彰对象;对拟表彰对象进行走访调查考核,确认其事迹是否真实、突出、感人、有代表性;根据评审和考察结果确定表彰对象,并在主要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命名表彰。拟于2017年在乡春节表彰会上对评选出的“最美归昌人”进行命名表彰。

5、向上推介。将评选出的“最美归昌人”优先推荐参加上级组织的“最美人物”、 “身边好人”和省、市、县级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社区、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最美归昌人”评选活动,精心组织,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引导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二要坚持面向基层,突出行业特点。推荐活动要面向农村、社区、企业、工地等基层单位,多关注凡人善举,多推荐平民英雄。把最值得学习、最受人民群众尊敬的人物评选出来,要确保候选人的事迹真实可靠、过硬感人。

请各社区、各村、乡直单位及企业将推荐的“最美归昌人”候选人推荐申报表、候选人2寸正面照1张、5寸生活照1张和500字以内的候选人事迹简介,由各单位汇总后于1月18日前报送乡党委宣传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邓宇飞,联系电话:2101952,电子邮箱:gcxxcbgs@126.com

附:“最美归昌人”推荐申报表

“最美归昌人”推荐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工作 单位

职务

主要 事迹 (500字以内)

获得 主要 荣誉

推荐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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