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091900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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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8-10 | [ 公开日期 ] | 2016-08-10 | [ 有 效 性 ] |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郯城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郯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3、建设地点:郯城县李庄镇驻地,曹李路以南、205国道以西
4、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3126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020m2,总建筑面积30256.36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对策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施工期机械噪声、扬尘、生活废水、固体废物以及产生的生态影响等,施工结束后,上述影响即可基本消除。
营运期:
1、水环境影响:项目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有放射性的废水,由院方集中收集并运送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危废处理单位代为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废气主要是职工和病房餐厅产生的油烟废气、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医院污水处理站和垃圾收集站产生的恶臭等,产生量较小,并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经预测项目废气能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项目主要噪声来自设备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其中设备噪声经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此外,项目外部交通噪声经项目厂界墙体及侧绿化隔离带的屏蔽和距离衰减后,对本项目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各种固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等均能得到有效处置,无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郯城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城市规划与用地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将不可避免的对区域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完善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起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及写信的方式联系。
环评单位: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烟台路西、市政府东(烟台路20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39-5321116 电子邮箱:sdlzyhpb3@163.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拟建场址附近地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四条。
郯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