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专项信息 >> 组织管理 >> 正文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11-12月份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4-000001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1-03 [ 公开日期 ] 2024-01-0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12月28日,县政府办公室采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10月份通报整改情况

县科学技术局、财政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未完成工作动态栏目更新。

二、11-12月份政府网站工作

(一)工作进展栏目

1、县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畜牧发展促进中心、高科技电子产业园、重坊镇、高峰头镇、港上镇、泉源镇栏目超期;

2、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陵山景区管委会、郯城街道栏目即将超期。

(二)公示公告栏目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栏目即将超期。

(三)规划计划栏目

县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港上镇、花园镇栏目即将超期。

(四)法规文件栏目

1、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栏目超期;

2、县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港上镇栏目即将超期。

(五)错敏信息

无。

三、11-12月份政务新媒体工作

全县政府系统28个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及时,未出现断更情况,总体合格率为100%;重要信息转发积极性高,转发任务下发后,大部分新媒体均能按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完成转发。

以上内容检查时间截至12月28日上午12:00,有关单位栏目超期情况纳入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考核。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