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3-000026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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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11-17 | [ 有 效 性 ] |
为进一步完善郯城县林长制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全社会参与监督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机制,规范民间林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11月14日,郯城县第二批“民间林长”聘任仪式暨培训会议在重坊镇举行。
会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林业发展中心主任马军同志传达了县林长办关于印发《郯城县“民间林长”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下一步如何围绕林长制工作做好“民间林长”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特邀市林业局森林湿地保护中心森保站站长孟庆兰同志和市林业局生态保护修复科科长、信息调研室主任、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林场站站长林登峰同志分别从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病虫害防治、发展林下经济方面进行专题培训。
此次共聘用民间林长5名,志愿服务区域分布在重坊、港上、新村、胜利等乡镇的银杏树林片区,旨在保障人民群众对森林生态保护的监督权和参与权,参与森林资源的治理和监督,营造全社会热爱森林、保护森林的良好氛围。
新聘任的民间林长表示,将担当好全县森林资源的巡护员、宣传员、监督员,深入森林资源管护一线,了解涉林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履职尽责,为维护全县森林资源健康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