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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 索  引  号 ] 0128-03_F/2017-08180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7-08-18 [ 公开日期 ] 2017-08-1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郯城县统计局

郯城县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13〕26号)和《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县经济普查的通知》(郯政字〔2013〕10号)等文件的要求,郯城县进行了第三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郯城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普查,摸清了郯城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掌握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普查数据质量顺利通过了上级检查验收,达到了普查方案规定的目标要求。

依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郯城县第三次经济普查的主要数据发布如下。

 

第一部分 综合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3237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929个,增长28.7%。产业活动单位4665个,增加658个,增长14.1%。个体经营户34069个,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21384个(详见表1-1)。

1-1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情况

数量

(个)

比重

(%)

一、法人单位

3237

100.0

企业法人

1883

58.2

机关、事业法人

256

7.8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1098

34.0

二、产业活动单位

4665

100.0

第二产业

703

15.1

第三产业

3962

84.9

三、个体经营户

34069

100.0

第二产业

9725

28.5

第三产业

24344

71.5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71个,占2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42个,占26% ;制造业624个,占19%。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2414个,占44%;制造业9588个,占3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591个,占9%(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情况

法人单位

(个)

个体经营户

(个)

合 计

3237

34069

采矿业

9

127

制造业

624

959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

--

建筑业

40

907

批发和零售业

871

1241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9

5781

住宿和餐饮业

22

174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

50

金融业

4

房地产业

72

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9

26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2

20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

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3

2591

教育

287

160

卫生和社会工作

55

17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7

5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42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20个;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176个。

2013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 1883个,比2008年末增加759个,增长40.3%。其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6%。在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68%(详见表1-3)。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企业法人单位

(个)

合 计

1883

内资企业

1862

国有企业

36

集体企业

99

股份合作企业

7

联营企业

1

有限责任公司

95

股份有限公司

24

私营企业

1498

其他内资企业

10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

外商投资企业

12

二、从业人员和企业资产

201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96945人,比2008年末增加12597人,增长14.9%。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85160人, 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1793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 38901人,占40.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12864人,占13.3%;教育11253,占11.6%。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7945人,占32.8 %;制造业25695人,占30.2%;交通运输业10560人,占12.4 %(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情况

法人单位

(人)

个体经营户

(人)

合 计

96945

85160

采矿业

266

267

制造业

38901

2569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773

建筑业

2421

7142

批发和零售业

11132

2794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404

10560

住宿和餐饮业

530

490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

99

金融业

581

房地产业

1147

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60

72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486

46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86

1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02

6073

教育

11253

720

卫生和社会工作

3888

40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31

13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2864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35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99人。

201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资产总计 2087870万元。其中,第二产业占58%,第三产业占42%。

三、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79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95.4%。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628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33.3%;批发业443个,占23.5%;零售业362个,占19.2%。

2013年末,全县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4376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7.2%。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27409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1.5%;批发业5101人,占7.7%;零售业3037人,占4.6%。

2013年末,全县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21783万元,占全部企业法人资产总计的63.2%。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622185万元,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29.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18493万元,占10.4%;批发业138130万元,占6.6%。(详见表1-5)。

表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情况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万元)

合 计

1797

44376

1321783

工业

628

27409

622186

建筑业

38

1977

61447

交通运输业

36

2958

24084

仓储业

3

86

8312

邮政业

3

18

106

信息传输业

1

2

2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

18

34

批发业

443

5101

138130

零售业

362

3037

110761

住宿业

4

202

16744

餐饮业

18

328

4247

房地产开发经营

34

523

92289

物业管理

20

360

11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0

715

218493

其他未列明行业

145

1642

23964

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9个,从业人员169人,资产总计1224万元。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28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5%。

2013年末,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1197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5%。

五、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58.2%,比2008年末提高了9.5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7.8%,下降了5.0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占34.0%,下降了4.5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8.1%,提高了2.8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22.0%,下降了5.4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占9.9%,提高了2.6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21.2%,比2008年末下降了12.2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78.8%,提高了12.2个百分点。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43.2%,比2008年末下降了9.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56.8%,提高了9.8个百分点。

在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37.5%,比2008年末下降了5.1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62.5%,提高了5.1个百分点。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44.2%,比2008年末下降了8.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55.8%,提高了8.4个百分点。

第二部分 第二产业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44个,从业人员40780人,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比2008年末下降1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23个,占96.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9个,占1.4%;外商投资企业12个,占1.9%。在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564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87.6%(详见表2-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有35715人,占87.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407人,占8.4%,外商投资企业1658人,占4.1%。在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有28826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70.7%(详见表2-1)。

表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44

40780

内资企业

623

35715

国有企业

7

2070

集体企业

6

106

股份合作企业

1

20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23

1515

股份有限公司

5

2619

私营企业

564

28826

其他内资企业

17

55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

3407

外商投资企业

12

165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9个,制造业624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个,分别占1.4%、96.9%和1.7%(详见表2-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6%,制造业占95.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4.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木材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6.66%、6.04%、5.13%(详见表2-2)。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县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98145.3万元,(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情况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万元)

合 计

644

40780

1098145.3

采矿业

9

266

4492.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

32

201.2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

非金属矿采选业

8

234

4291.4

开采辅助活动

-

-

-

其他采矿业

-


-

制造业

624

38901

1009983.9

农副食品加工业

70

2939

69216.7

食品制造业

86

3020

76760.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4

1196

10380.3

烟草制品业

-

-

-

纺织业

8

368

5096

纺织服装、服饰业

39

5579

51262.7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6

260

3511.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0

2093

38109.9

家具制造业

9

287

12341.4

造纸和纸制品业

53

2466

86759.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5

727

14016.7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95

5416

76660.3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5

3687

285111.8

医药制造业

10

423

9839.2

化学纤维制造业

3

119

13662.2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7

454

4639.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7

2771

73847.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60

147.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155

1771.6

金属制品业

25

1512

27779.1

通用设备制造业

13

671

14690.0

专用设备制造业

38

1825

38609.6

汽车制造业

1

56

1461.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

5

12.1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0

2716

91068.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

73

1092.7

仪器仪表制造业

-

-

-

其他制造业

1

3

160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

20

536.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

1613

83668.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

1271

64375.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

18

256.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

324

19037.6

(三)企业研发活动。

2013年末,全县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R&D或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个,比2008年末增长33.3%,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的1.5%。

201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11.3人年,比2008年增长24.3%。

201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 18559.2万元,比2008年增长83.2%;R&D经费投入强度为0.43%,比2008年提高0.03个百分点(详见表2-3)。

201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件,分别比2008年增长650.0%和100.0%。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40个,从业人员2421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56%和-38.6%。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65.0%。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0%;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5%;建筑安装业占17.5%;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27.5%(详见表2-5)。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5.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2.1%;建筑安装业占9.3%;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3.5%(详见表2-5)。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县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3109.3万元,比2008年末增长192.2%(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情况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万元)

合 计

40

2421

113109.3

房屋建筑业

16

1819

88305.9

土木工程建筑业

6

293

20605.3

建筑安装业

7

225

3053.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11

84

1145.2

第三部分第三产业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871个,从业人员11132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54.1%和122.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678家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77.8%(详见表3-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3-1)。

表3-1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71

11132

内资企业

871

11132

国有企业

7

183

集体企业

77

1661

股份合作企业

4

55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27

850

股份有限公司

7

91

私营企业

678

7615

其他内资企业

71

67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5.8%,零售业占44.2%。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5.4%,零售业占44.6%(详见表3-2)。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2885.2万元。其中,批发业146596.5万元,零售业136289.7万元(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情况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万元)

合 计

871

11132

282885.2

批发业

486

6168

146596.5

农、林、牧产品批发

311

3504

79197.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8

1435

20700.0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6

187

2282.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

30

300.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

65

5064.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4

396

15437.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6

272

14522.1

贸易经纪与代理

8

96

995.8

其他批发业

17

183

8095.4

零售业

385

4964

136289.7

综合零售

42

1710

27646.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7

271

3852.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0

281

2897.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3

264

5927.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89

305

6955.6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102

1022

44175.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7

236

4881.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6

449

15118.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69

426

24835.5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9个,从业人员6404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77%和168%(详见表3-3)。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3769.2元(详见表3-3)。

表3-3按行业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情况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万元)

合 计

49

6404

73769.2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37

6079

61482.7

水上运输业

-

-

-

航空运输业

-

-

-

管道运输业

-

-

-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4

203

607.4

仓储业

5

104

8312

邮政业

3

18

106.1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2个,从业人员530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数比2008年末下降12.0%,从业人员数下降38.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86.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18.2%,餐饮业占81.8%。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8.1%,餐饮业占61.9%(详见表3-4)。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县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20991万元。其中,住宿业16744万元,餐饮业447万元(详见表3-4)。

表3-4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情况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万元)

合 计

22

530

20990.9

住宿业

4

202

16744.1

旅游饭店

1

150

15423.0

一般旅馆

3

52

1321.1

其他住宿业

-

-

-

餐饮业

18

328

4246.3

正餐服务

13

228

2454.7

快餐服务

5

100

1792.1

饮料及冷饮服务

-

-

-

其他餐饮业

-

-

-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1万元(详见表3-5)。

表3-5 按行业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情况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万元)

合 计

3

20

63.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

2

29.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

18

33.9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2个,比2008年末增长26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43个,比2008年末增长258.3% ;物业管理20个,比2008年末增长300% ;房地产中介服务8个(详见表3-6)。

201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47人,比2008年末增长106.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726人,物业管理360人,房地产中介服务43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74.5%、2.21%和377.8%(详见表3-6)。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8398.1万元,比2008年末增长5.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236538.8万元,物业管理1102.8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512.2万元,其他房地产业244.3万元(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情况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万元)

合 计

72

1147

238398.1

房地产开发经营

43

726

236538.8

物业管理

20

360

1102.8

房地产中介服务

8

43

512.2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

-

-

其他房地产业

1

18

244.3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9个,从业人员1060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59%和67.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县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8493.0万元,比2008年末增长123%。

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2 个,从业人员1651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15%和408%。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县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75.4万元,比2008年末增长50%(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情况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万元)

合 计

112

1651

10375.4

研究和试验发展

2

17

50.1

专业技术服务业

32

504

8375.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78

1130

1949.9

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3个,从业人员602人,法人单位比2008年末增长15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均为内资企业。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县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60.4万元,比2008年末增长25%(详见表3-8)。

表3-8按行业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情况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万元)

合 计

43

602

5160.4

居民服务业

12

235

1198.7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1

195

3472.9

其他服务业

10

172

488.8

九、金融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4个,从业人员581 人。

2013年末,全县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62.0万元。

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4个,从业人员1086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2个,从业人员809人。

2013年末,全县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442.6万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0321.59万元。

十一、教育

201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87个,从业人员11253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6个,从业人员8930人。

2013年末,全县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489.1万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7712.76万元。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201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55个,从业人员3888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6个,从业人员3109 人。

2013年末,全县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9302.1万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0049.0万元。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67个,从业人员531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个,从业人员218人。

2013年末,全县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449.3万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533.2万元。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842个,从业人员12864人。

注释:

[1]小微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要求,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 。

[3]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3)》,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具体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4]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R&D):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5]R&D经费投入强度:是指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6]表中的“-”表示该项没有数据。

[7]表中的“…”表示该项数值太小,保留小数后无法显示。其中,铁路运输业按普查方案规定由系统普查登记反馈。

[8]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9]企业法人资产总计不包括金融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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