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zj/2023-000002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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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1-11 | [ 公开日期 ] | 2023-01-11 | [ 有 效 性 ] |
一、收支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3.6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同口径增长9.7%;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一般债务收入等转移性收入38.98亿元,调入资金5.7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34万元;上年结转及结余收入1.76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6.8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增长2.1%;上解上级、一般债务还本等转移性支出6.1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86亿元。
二、情况分析
(一)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坚持增收与节支并举,牢牢抓住收支管理不放松。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克服疫情、市场低迷等不利影响,完善税收征管联控机制,依法应收尽收,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7亿元,同口径增长率超出全市平均水平,其中地方级税收占比81.5%,位于全市前列。
(二)全力稳住经济大盘。认真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措施、省政府“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深入推进“1354”工作思路,重点围绕工业强县、城建突破等精准发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民理财,理财为民,全年民生领域支出43.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86%。各项民生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
(四)乡村振兴行稳致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整合涉农资金7.6亿元,全面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7%以上政策要求,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