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jj1/2018-000002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审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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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7-27 | [ 公开日期 ] | 2018-07-27 | [ 有 效 性 ] |
──2018年7月25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李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 审计基本情况
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审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促进政策落实、促进提高绩效、促进深化改革、促进从严治党为目标,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完成了县财政总预算、县地方税收征管审计,结合省市县三级联动模式,开展了编办系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扶贫办系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审计。审计中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等内容,将预算资金管理与重大政策措施、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相结合,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提升财政收支质量情况,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及总体评价
2017年,县财税等部门不断推进县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收入稳中求进,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财政预算执行日趋规范,县级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一)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3亿元,发挥财政省直管县优势,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资金250556万元,比上年增加19300万元;争取新增政府债券39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00万元,有力增强了财政基本保障能力。
(二)民生保障能力继续增强。加快强农惠农及乡村振兴事业发展,民生支出29.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5%。发放各项农业补贴资金10688万元,投入资金14857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和农村道路硬化工程等;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入6467万元,用于扶贫产业和扶持乡镇旅游发展等;支持城乡就业创业,推进社保扩面,提高居民保障标准,加大医疗卫生、教育体育事业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三)预算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充分利用预算编制管理系统,健全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库管理和项目库管理系统,为预算编制更加科学规范奠定基础。健全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整合机制,盘活闲置沉淀资金,对科技、教育、农业、节能环保、医疗卫生及部门内部资金进行优化整合,在水利投资运营、义务教育、卫生、社保就业、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三年滚动预算试点。健全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深化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改革,继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和深度,推进县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增长。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执行方面存在问题
(1)县级预算公开不完整,仅公开了基本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三部分,其他科目未公开。县人大常委会批复的2017年县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公开不及时。审计期间已按要求全面公开。
(2)政府基金预算到位率有待提高。2017年初人大批复政府基金预算金额112120万元,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的金额31560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支出编制到位率为21.27%。
(3)少编制预备费预算1129万元,部分预备费支出不符合使用范围。
(4)通过追加预算方式向部门和单位分配资金16988.03万元。
(5)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无预算、超预算实施采购2528.88万元。2017年度开展的4项政府购买服务有2项未能与政府采购制度衔接,金额17000万元。
(6)县财政局未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提前30日报县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
(7)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52200万元,至12月份集中列支70025万元,为前11个月平均支出的3倍,占全年支出的20%。
2.国库制度改革方面存在问题
(1)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邮政发展中心未设置零余额账户,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2)部分乡镇(街道)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职工个人账户转款14402.4万元,存在财政资金安全风险隐患。
3.财政收支核算方面存在问题
(1)非税收入7056.19万元未入库、单位退回工资709.04万元未作冲减支出处理。
(2)预算超支挂往来款7321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超支41874.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支31344.42万元。
(3)列支转暂存11029.48万元。2017年因上级专款下达时间晚,部分项目未完工等因素,县财政将未能支出的专项资金虚列支出转入往来科目。
(4)科室结余资金294.51万元、收回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283万元,直接冲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未按照收回存量资金要求进行处理。
(5)超范围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498.95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岗位补贴、秸秆焚烧经费等,未用于农业土地开发。
4.财政资金整合及绩效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1)财政资金整合不够到位,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政府基金预算支出中,投向类似的资金未整合6258万元。
(2)财政局未对部门项目自评实施再评价,绩效评价范围及质量有待提高。部分项目绩效报告缺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评价结论过于简单或缺少绩效评价结果,无法对其评价结果进行应用。
(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安排和县政府要求,对2017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税收政策执行落实、税收征收管理稽查职责履行等情况。审计中发现主要存在7个方面问题,涉及金额21020.1万元。
1.部分乡镇(街道办或开发区)通过财政资金垫付税款19836.49万元,造成虚增财政收入。
2.少征税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残保金743.23万元。
3.提前征收山东恒昌八方物流港有限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127.29万元。
4.对2户企业延缓征税309.75万元。
5.税务稽查案件少,只完成年初稽查计划的44%。部分稽查档案不规范,存在缺少原始证据、文字错误现象,未查出少缴税款1.48万元。
6.超期限办理退税。抽查退税申请资料发现,临沂斯科瑞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刘继国的申请退税审批时间超过30天,涉及税款金额1.86万元。
7.对委托代征单位管理不到位及企业税收减免备案资料不全。抽查李庄镇政府及郯城街道办事处2户委托代征税款单位,发现两单位与县地税局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不规范,未按规定设置委托代征台账,主管税务机关对其监管不到位。郯城县鸿锐电子有限公司税收减免备案资料不全,无纳税人减免备案登记表和发放工资证明等资料。
(三)县扶贫办预算执行及预算绩效管理专项审计情况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方面主要存在: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未定点保险及超范围列支公车燃油费,公务支出未实行公务卡结算及原始单据附件不合规问题,涉及金额6.7万元。
2.扶贫工作机制运行方面主要存在:贯彻落实《郯城县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不到位、对《郯城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行动工作台账》的实施检查督导不及时、“三位一体”扶贫开发机制运行存在重专项扶贫、轻行业和社会扶贫现象、县慈善总会未设立扶贫专户。
3.扶贫基金管理使用方面主要存在:对扶贫基金的使用未出台监督管理措施、小额贷款扶贫基金未专账核算、未提供当地小额贷款扶贫担保工作方案、对公益事业扶贫基金未参与指导监督、对产业发展扶贫基金进行未绩效考核。
4.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主要存在:决算草案不完整,12.61万元未纳入决算草案编制、专项资金3943.68万元未单独核算,参与分配资金设立前论证不充分,未编制绩效目标,未建立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部分扶贫资金建成项目未发挥作用。
(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执行及预算绩效管理专项审计情况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方面主要存在:违规报销不合规支出、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不合规发票支出、内部控制审批执行不严格、未经批准出借办公用房、公务卡结算比例低等问题,涉及金额17.96万元。
2.改革任务和重点改革事项推进落实方面主要存在:未能完成工作方案确定的试点任务、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情况薄弱问题。
3.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主要存在:超预算支出、专项资金核算使用不规范、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涉及金额328.54万元。
(五)县编办预算执行及预算绩效管理专项审计情况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方面主要存在:公务用车使用登记不健全、未对车辆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燃油充值卡未纳入账内管理、差旅费无预算支出、未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规等问题,涉及金额8.2万元。
2.改革任务和重点改革事项推进落实方面主要存在:已撤销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注销和混岗混编问题。
3.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主要存在:决算内容不全面、决算公开不真实、项目资金16.04万元未细化核算。
(六)县人社局预算执行及预算绩效管理专项审计情况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方面主要存在:会议费报销依据不完整、未严格落实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公车未实行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超限额支出现金、借条顶库等问题,涉及金额27.68万元。
2.改革任务和重点改革事项推进落实方面主要存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推进缓慢、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任务目标、滞留就业补助资金269.17万元、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内容不完整、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审核不严、培训机构监管不严,致使21人次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职业培训补贴1.3万元等问题。
3.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主要存在:无预算收入48.35万元、超预算支出193.88万元、决算草案支出与账面实际支出不符4629.53万元、大学生创业引领资金15万元未进行部门绩效评价、大学生创业引领资金闲置32万元。
(七)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2017年,共筹集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403万元,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1780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7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贫困家庭337户。审计发现,在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主要表现在: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兑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形成资金滞留475万元;主管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专款收入641万元,未设置专账统一管理核算;2个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8356.16万元;1户城镇居民和8户农村居民通过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11.32万元。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本报告反映的问题,有些是体制机制性的问题,长期存在但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结论。下一步,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整改情况按要求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应完善细化各类预算编制,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本级项目资金应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减少财政预留资金和二次分配资金。不断拓展预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预算公开的方式方法。加强对部门预算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全面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立足于已确立的预算制度主体框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全面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进预算精准编制,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
二是挖掘培植新财源,抓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继续巩固发展支柱财源,充分运用财税杠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财政增收后劲。继续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努力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切实壮大地方可用财力。继续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压减结余结转资金,把节省下来的资金用在有利于补短板、增后劲的领域。
三是完善绩效评价机制,促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加强预算单位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按照《郯城县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规定,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绩效考评力度,及时统筹使用绩效低下的资金,实现以绩效促监督,以监督优绩效的效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