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jj1/2019-000008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审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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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6-03 | [ 公开日期 ] | 2019-06-03 | [ 有 效 性 ]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基本情况
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审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为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布局,结合省市审计要求,完成了县财政总预算审计,并对县发改局、县教体局等4个一级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发展全局上把握预算管理问题,切实增强财政资金支持发展、引导发展的能力,推动财政和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重大政策落地生根。
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及总体评价
2018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县财政局加强预决算管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保障力度,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促进了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3967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量1715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一)经济保持平稳运行。紧扣新旧动能转换主题,完善财政体制、创新财政政策、集聚财政资源,为财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6亿元,同时发挥财政省直管县优势,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25.33亿元,同比增长1.6%;争取新增政府债券4.99亿元,比上年增加1.09亿元,有力增强了财政基本保障能力。
(二)民生投入继续增加。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补齐民生短板,全县民生支出30.8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4.5%。落实专项扶贫资金8624万元,为贫困户购买保险、提供危房改造和护理补助等生活保障,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1.05亿元用于支持贫困村产业发展。继续支持乡村振兴,投入资金3365万元用于农村道路硬化“户户通”、改厕及美丽乡村建设。拨付资金4335万元,支持大中型拦河闸除险加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投入资金3400万元,用于县城环卫一体化收集和垃圾运输处理。提高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经费、城乡低保标准等。加大教育体育事业投入,支持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解决大班额等项目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三)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分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营改增”等政策性减收影响,促进收入平稳增长,保障重点领域发展需要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措施有效落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构调整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县级预算公开不完整,仅公开了基本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三部分,其他科目未公开。未将县人大常委会批复的2018年县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草案表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中,未公开2018年度预备费支出预算金额。该问题审计期间已公开。
2.少编制预备费预算1621万元,另外预备费支出2000万元全部用于追加部门单位的项目支出,投向不符合预备费使用范围。
3.通过追加预算方式向部门和单位分配资金12337.70万元。
4.政府基金预算编制不完整,污水处理费收支未纳入基金预算。
5.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无预算、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2147.61万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门采购预算及公共支出项目采购预算未编制到具体采购品最后一级。
6.未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提前30日报县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
7.2018年末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等未入库7031.88万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等241.48万元于2019年1月入库。
8.预算超支挂往来款4351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超支调整为其他应收款4350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支调整为其他应收款9.44万元。
9.列支转暂存10671.26万元。2018年因上级专款下达时间晚,部分项目未完工等因素,将未能支出的预算项目及专项资金列支挂暂存款。
10.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30593万元,其中12月集中列支63033万元,是前11个月平均支出24939.8万的2.5倍,占全年支出的19%。
(二)一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为推动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保障公共资金安全,增强预算管理绩效,对县发改局、教体局等4个一级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涉及金额307.96万元。
1.预算编报不完整。存在未将培训费、“三公”经费、上年结余纳入2018年度预算问题,涉及金额211.68万元。
2.“三公”经费管控不严。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制度;二是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定点维修要求;三是培训费超支等问题,涉及金额39.17万元。
3.使用不合规票据支出57.11万元。
4.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方面。存在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未按规定公开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等问题。
(三)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鲁厅字[2018]31号)要求,我县于2018年7月和8月分两批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918项结合“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同步开展了全县通办事项梳理,通办事项共有229项,涉及行政权力事项130项,公共服务事项99项。
2.审计评价
2018年,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采取多项措施推进“一次办好”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改革措施方面,制定了《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郯城县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实施方案》等多项措施推进改革;改革手段方面,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五个一”集成服务,在总结2017年推出的社区门诊设立、幼儿园设立等4项“整链条”办理服务模式经验的基础上,我县率先在全市推出住房公积金办理、养老机构设立、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户籍办理、出入境审批、车辆和驾驶人证照办理等7类民生领域“整链条”办理服务模式,将“整链条”服务模式扩展到11个事项;改革成效方面,截至目前,办结各种审批事件660余件,便民服务事项3.6万件。设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5个,其中10个乡镇达到一类标准,进驻公共服务事项157项。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3.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不联通不共享。由于大多部门垂直业务系统和自建系统未能与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导致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如不动产业务办理过程中由于民政、房管、人社、银行、税务等部门信息不共享,不能有效实现一网通办。另一方面同一笔业务面临多个业务系统、多个流程,因系统的不联通不共享,工作人员对部分信息需要“二次录入”,导致政务服务平台利用率低。
(2)改革不到位,部分事项未划转到位。存在审批服务事项应进未进、明进暗不进、不授权不到位等现象,如有的单位明进暗不进,不全流程进驻,派驻人员到中心,但是权力仍然留在原职能部门;部分事项未进驻中心,如婚姻登记、出入境办理、身份证办理等。
(3)政务大厅硬件设施有待提升。县政务大厅面积较小,面对联审联办、“3545”改革、“整链条”办理等工作,大厅硬件不能满足部门人员进驻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改革的推进速度。
(四)对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1.政策制定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精神,推进全省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我县按照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要求,确定了“4+3”产业体系,按照“4+3”重点产业规划,制定和优化产业集群发展的财政政策及政策落实效果,突出高质量发展,聚焦以“四新”促“四化”的中心任务,制定了《全县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推进方案》和《郯城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4+3”产业培植发展工作专线实施方案》,提出以“四新四化”为主攻方向,改造提升绿色化工、现代农业(食品)、建材家居、服装4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文化旅游、医药、电子信息3大新兴产业,对传统和新兴产业培育专项任务进行了分解,设立了7条产业专班和8条服务保障线。
2.政策执行落实情况
2018年,县财政对“4+3”产业培植投入资金2065万元,2019年“4+3”产业培植预算1850万元,具体的项目名称为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补助、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资金、产业引导基金、企业上云财政奖补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3.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政策制定不完善,未形成系统的、完整的针对“4+3”产业培植的财政政策,仅针对“云服务券”等某一方面提出了财政奖补实施细则。二是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进度缓慢。《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郯城县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理事会的通知》仅为初稿,并未形成正式文件。
(五)乡镇民政行业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18年10月县审计局抽调10名审计人员与10个乡镇(街道)审计办公室,组成10个审计组,对郯城街道、马头镇、重坊镇等10个乡镇民政部门2016至2017年度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交叉审计。重点关注资金申报审批审核情况、资金核算管理使用情况、抽查村及民政对象资金到位情况。审计资金总额14624.39万元,问题金额125.50万元,向纪检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不合规票据入账及白条列支26.65万元。
2.违规收费2.02万元。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费用支出2.62万元。
4.账务处理不规范,记账错误21.13万元。
5.收支未记账43.78万元。
6.向不符合政策对象发放救助资金9.22万元。
7.滞留、挪用救助救灾资金20.08万元。
(六)全县惠农补贴“一本通”资金疑点核查落实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和省厅《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联动方式,对我县到户惠农补贴“一本通”数据疑点进行全面核查。
1.工作开展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4月11日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下发了疑点核查通知,要求各乡镇根据上级反馈疑点逐人逐条排查,各相关业务部门在数据采集、政策答疑方面给予全力配合。县审计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承担工作报告汇总、疑点数据分析等工作。省审计厅反馈我县2017年至2018年度疑点数据36项共计17239条,县审计局针对省厅反馈我县的疑点数据分类整理,按问题类别分发15个乡镇和相关部门。
2.发现的主要问题
(1)惠农补贴发放管理缺少统一明确的制度规定(或制度执行不到位)。全县惠农补贴涉及财政、扶贫、民政、教育、农业、林业、住建等部门和单位,省市县都印发了相关的改革文件,但实际未得到有效执行,主管部门在各类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上方式不统一、要求不明确。
(2)部分基层人员利用制度缺陷和监管空隙,骗取、套取、侵占“一本通”补贴资金。涉及6个乡镇,13个村,63人(项),金额29.02万元。
(3)惠农补贴审核发放管理缺乏严密的监管机制,审核把关不严,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惠农补贴资金16.08万元。
(4)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5户补贴对象死亡后,才将补贴资金7.2万元发放到位。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县审计局将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整改情况按要求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要求编制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切实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健全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准确性。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增加预算指标的透明度;财政部门要严格预算管理,规范财政行为,将应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完整。
二是培育发展主导产业,抓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坚持以新旧动能转换统领新型工业化发展,深入实施“4+3”产业培植计划,继续巩固发展支柱财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财政增收后劲。积极对接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用好优惠政策,继续做好对上级资金的争取工作,增加可用财力规模。继续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压减结余结转资金,把节省下来的资金用在有利于补短板、增后劲的领域。
三是完善绩效评价机制,促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对本级预算安排和上级拨入的各项专项资金,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绩效考评力度,及时统筹使用绩效低下的资金,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对资金的分配程序、使用过程、经济效益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