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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sjj1/2020-000004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17 [ 公开日期 ] 2020-08-17 [ 有  效  性 ]

─2020年8月14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刘忠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基本情况

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审计围绕全县经济工作重点,结合省市审计要求,完成了县财政总预算审计,并对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5个一级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扶贫相关政策进行审计。审计中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推动财政和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促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领域改革等重大政策落地见效。

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及总体评价

财政部门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组织收入,优化财政支出,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力保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4144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量236295万元。

(一)财政保障持续有力。紧扣稳增长这一主题,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贯彻落实上级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激发市场和企业活力。发挥财政省直管县优势,积极争取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资金31.68亿元,比上年增加6.35亿元,同比增长25.07%;争取新增政府债券7.62亿元,比上年增加2.63亿元,增强了财政基本保障能力。

(二)民生保障稳步提升。全县民生投入35.4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5.3%,增长14.9%。用于教育发展、文化建设、人居环境治理等支出13.52亿元,投入4.44亿元,助力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及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有力保障了教育均衡化发展、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整合各级涉农资金6.98亿元,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三)财政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健全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推动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制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10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促进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郯城县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2019年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获得全市一等奖。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政府债务管理位居全市第一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完善乡镇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初步建立了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代编预算11773万元,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2.少设置预备费968.10万元。

3.政府基金预算收支编制不完整,少纳入预算管理431.98万元。

4.通过追加预算的方式,向部门单位分配资金7252.19万元。

5.预备费支出1000万元用于追加部门单位的项目支出,投向不符合预备费使用范围。

6.部分预算预留项目资金分配缓慢,涉及金额565.53万元。

7.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648.32万元未下达使用,年底结余在县财政部门。

8.非税收入累计应缴未缴国库金额158.68万元。

9.基金超支转其他应收款6195.04万元。

10.虚列支出9099.25万元。2019年因上级专款下达时间晚,部分项目未完工等因素,将未能下达的预算项目及专项资金列支出并记入往来科目。

11.未完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政府支出6939.19万元。

12.未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提前30日报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

13.县级项目库管理建设不完善,未完全发挥项目库在预算管理中对预算的约束和支撑作用。

14.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12月集中支出69102万元,是前11个月平均的2.1倍,占全年支出的16%。

(二)一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为推动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保障公共资金安全,按照省市关于一级部门预算审计全覆盖要求,实施全面审计的单位5个,现场核查的预算单位15个。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涉及金额2224.93万元。

1.预算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预算编报不完整,部分收入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221.95万元;预算约束力不强,无预算支出30.45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向本单位职工支付款项10.91万元;两年及以上结转结余资金未收回263.97万元;项目支出及资金支付不规范1697.65万元。

2.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方面。存在以下问题:未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控制不严格;公务接待费报销手续不全及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制度;公务用车未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制度;租车审批手续不规范;不合规票据列支等。涉及问题金额20.53万元。

3.预算资金绩效方面。存在以下问题: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项目绩效评价不到位;部分项目绩效较差。

4.网络安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网络安全设备不健全、国产化率低;违规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未按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专门管理办法及容灾备份机制;未按规定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未按要求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未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备案;网络安全投入不足。

(三)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认为,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采取多项措施推进“一次办好”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制定了《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文件推进改革。突出“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三大环节,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工程审批改革。审计调查也发现,在办事流程优化、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只进一扇门、一网通办”改革有待提高,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未进驻大厅,仍需“多头跑、往返跑”。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和自建系统之间未实现统一身份认证,需二次注册登陆,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等业务。

2.落实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待推进,县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数据不统一、图层吻合程度低,未能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题明确和管控规则清晰的“一张蓝图”。

(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1.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推进基本情况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提出的指示精神,我县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四新四化”为主攻方向,聚力加快发展,出台一系列文件,力推新旧动能转换政策落实。印发《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从制度层面推进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产业转型升级,协同发展。我县共有7个项目列入2019年临沂市市级重点项目,其中有2个项目列入山东省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75.98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23.45亿元,截至2019年底,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当年实际完成投资25.92亿元。7个重点项目共获得省土地保障指标365亩。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落实的相关制度及措施不完善,个别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报送管理不规范,未建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五)扶贫相关政策审计情况

2018年以来,我县紧盯高质量脱贫目标,精心谋划、精准施策,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两年改造危房920户,完成24个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紧盯贫困户收入保障,推进社会兜底保障、孝善养老政策,保障贫困群众收入稳定;重视产业扶贫帮扶带动,投入专项扶贫资金5480.12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7个。疫情期间,紧抓脱贫攻坚不放松,努力化解疫情对贫困户的影响。2018-2019年筹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673万元,审计抽查资金4479.96万元,抽查产业扶贫项目20个,入户调查农户21户。查出问题金额631.79万元。主要表现为:

1.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教育资助政策执行不到位。有26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未享受相关教育资助政策,涉及应资助金额1.45万元。二是免收学前教育保教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免收15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14.74万元,应拨付幼儿园。

2.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36名贫困户未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二是参保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649名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享受个人缴费部分的财政补贴,涉及金额14.43万元。

3.住房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住房排查和鉴定工作不到位,94户贫困户无鉴定结果,未落实对即时帮扶人口住房危险等级鉴定工作。二是部分乡镇贫困户房屋危险等级挂牌工作落实不到位。三是未及时公开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四是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未通过“一本通”发放495.35万元。

4.脱贫稳定性及长效机制建立方面:未建立即时帮扶机制,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5.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扶贫资金超范围使用5.27万元,扶贫专账记账不完整、不规范,拨付工程款时应留未留质保金2万元,扶贫项目未结算已支付全部资金60万元。

6.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管护方面:产业扶贫项目台账管理不完善,扶贫项目未经县级验收即投入使用,项目合同协议要素不全,扶贫项目未建立管护制度,县扶贫办对项目监管不到位,项目资金30万元存在损失浪费风险,扶贫资产被占用,项目收益未实现,政府垫付产业扶贫项目收益26万元,虚列产业扶贫项目收益10万元。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县显性政府债务余额为39.61亿元、政府债务率为69.67%,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40.81亿元之内。隐性债务余额为36.34亿元,较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备案的截至2018年8月底隐性债务规模46.18亿元,减少9.84亿元,压减率为21.31%。债务化解方面,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印发《郯城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制定《郯城县防范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明确化解期限、分年还款计划,有效化解债务风险。通过企业的市场化运行,利用经营收入偿还债务,通过合规手段将部分具有稳定现金流的隐性债务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存在以下问题:制定的隐性债务化解方案中资金来源不细化;债务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新增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对政府债务项目未实施绩效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应完善细化各类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切实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立足于已确立的预算制度主体框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全面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进预算科学精准编制,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

二是挖掘培植新财源,抓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在财税政策、收入征管和新型财源培值上下功夫,继续巩固发展支柱财源,充分运用财税杠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灵活运用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增强财政增收后劲。继续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努力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切实壮大地方可用财力。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和盘活各类财政资金,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三是完善绩效评价机制,促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合预算管理全过程,坚持在部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将预算绩效管理对象从一般公共预算为主向“全口径”预算拓展。进一步强化部门和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报告制度。完善预算绩效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相衔接的绩效管理体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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