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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sjj1/2022-000004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8-15 [ 有  效  性 ]

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8月10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 陈广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面对复杂严峻的社会形势和经济压力,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财政总体运行稳中向好,“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积极培育财源,财政增收有力。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8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税收收入13.54亿元,同比增长7.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3.1%;发挥财政省直管县优势,向上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31.61亿元,增强了财政基本保障能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保”支出坚持重点保障。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资金、集中财力保障“三保”支出。2021年全县“三保”支出43.5亿元,同比增长5.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7%,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6.25亿元,同比增长6.1%,突出民生兜底,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财政体制改革推进有力。强化财政预算管理,通过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和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严格依据政策排项目定资金,统一规范预算管理要素和规则,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相关管理制度,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管理体系。全面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绩效管理从政策项目绩效向部门整体绩效拓展,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三步走”战略部署,全力以赴强产业、优环境、促改革,乡村面貌不断改善。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67.85万亩、总产31.59万吨,粮食总产达到72.4万吨,均居全市第1位;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种业科技示范园等新型农业园区建设,着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已完成打造,4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进入基础设施推进阶段。

——县委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实化制度化,整改效果明显提升。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共审计42个部门单位,审计促进整改落实金额2206万元,被采纳审计建议155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17条,审计发现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四本预算编制、预算标准化建设和项目库管理、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高效性等内容,并对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77007万元、支出总量5770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471807万元、支出总量4718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9万元、支出总量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95054万元、支出总量805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1220万元。

2021年全县收到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12000万元,隐性债务化解金额41685.0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保障财力统筹疫情防控和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总体运行稳中向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代编事项规模较大。主要是2021年预算编制中,由县财政局代编部分事项2700万元。

(二)项目库管理不严格。主要包括:对68个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安排预算支出7139.67万元;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滞后,评价结果无法与预算挂钩;未及时分配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指标203.27万元。

(三)预算执行中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支付不及时。主要包括:未及时支付专项资金28.67万元,审计指出后,县财政局已将上述资金支付;预备费支出不符合使用范围1951.59万元。

(四)未能严格落实中央要求政府“过紧日子”有关规定。82个部门单位预算支出进度不够均衡,有219项预算支出在第四季度的支付占比超过50%,其中21个部门单位的50项预算支出在12月的支付占比为100%。

(五)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不完善。2021年计划建立的全县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机制至今尚未完善。

(六)财政运行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583.83万元,审计指出后,县财政局已将上述资金缴入国库;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七)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存在一些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主要包括:部分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质量不高、预算整体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超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4.74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20个部门单位存量资金对账衔接工作不到位2670.98万元。

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8个部门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县科技局2个部门2021年度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上述8个部门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财务管理方面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制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信息化建设方面基本符合国家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政策、法规和制度。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不严格。主要包括:7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6538.76万元;4个部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差异5746.85万元,预算约束力不强;4个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无预算、超预算支出122.16万元。

(八)财经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不严格。主要包括:3个部门违规报销和发放加班餐补助或差旅补助3.02万元;7个部门经费支出审批手续或报销凭证不规范30.43万元;6个部门公务接待或公务用车制度执行不严格;3个部门国库集中支付执行不严格。

(九)违规管理、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主要包括:1个部门部分资产产权关系不清、资产出租未履行报批程序、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出租资产、无依据减免出租收入0.6万元、坐收坐支出租收入22.4万元。

(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不规范。主要包括:3个部门网络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部分疏漏;2个部门建设的2个信息系统使用率较低;1个部门的5个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三、重点民生和项目审计情况

对自然灾害救助、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奖补3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积极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政策执行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受灾群众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主要包括:2个乡镇(街道)结余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6.69万元未支出;2个乡镇(开发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4.74万元。

(十一)科学技术发展计划专项资金投向的项目监管不严。主要包括:未按合同约定对2020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进行验收;部分企业使用科技资金未建账或未单独核算,主管部门未对其进行监管。

(十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奖补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主要包括:2020年和2021年均未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清单进行公示、保存的淘汰车辆档案材料要素不完整。

四、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审计情况

对全县2020年和2021年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情况进行了审计。两年共收到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22500万元,占全县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的100%,涉及项目17个。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工作,在项目管理、申报等方面较为规范,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基本能够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为全县项目发展注入了经济活力。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主要包括:未及时拨付2个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2965万元;1个项目单位滞留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345万元。

(十三)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不规范。主要包括:未公开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平衡方案等相关项目资料。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在各项审计中重点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多数部门单位基本能够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相关领导干部基本能够落实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基本能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实,且存在国有资产损失风险。涉及1家公司及其3家子公司。主要包括:该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多计费用、少计成本、多计固定资产等方式虚增资产65480.45万元;该公司子公司未经县国资监管机构和县政府审核批准,为外部企业提供担保3100万元,存在国有资产损失风险。

(十四)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不实。主要包括:部分部门单位购置固定资产246.96万元未登记入账、处置固定资产106.36万元未减少账面价值、未对因机构改革应划转的固定资产进行固定资产划转。

(十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政策执行不严格。涉及1个乡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包括:1个建设项目应编制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建设用地和建构筑物占用侵占基本农田47.61亩。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乡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对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单位的17名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根据审计情况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条。

审计结果表明,多数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基本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履行经济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大经济决策不规范。主要包括:3个乡镇、部门未建立健全经济决策管理制度;7个乡镇、部门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大额资金支出368.52万元未经集体研究。

2.重要项目管理不规范。主要包括:1个绿化工程项目效果不佳,资金未发挥效益;8个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单独核算或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12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单位未按规定购置固定资产或未按规定处理账务1258.01万元。

3.预算管理和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包括: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管理使用预算资金430.28万元;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单位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或支出款项5046.66万元。

4.内部管理制度未健全、执行不严格。主要包括:2个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具体不完善;11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格。

(二)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对188个村居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处问题金额10824.44万元。

七、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情况

对全县粮食购销领域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关注了地方储备粮规模、购销、储存,涉粮专项资金使用及粮食企业经营管控等方面的情况,并根据审计情况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6起。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以来,粮食主管部门同粮食承储企业在落实粮食安全政策、增强粮食储备保障能力等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储备粮规模任务未按时完成。县级储备粮主管部门措施不力,致使应于2010年底完成的县级储备油规模直至2014年才落实;应于2018年、2020年完成的储备粮增储任务均延迟1年完成。

(十六)储备粮贷款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多申请县级储备粮贷款、保管费等资金54.73万元。二是未按规定使用县级储备粮贷款、轮出销售收入等资金2892.69万元。三是未按规定管理拨付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补贴、费用等资金583.84万元。

(十七)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未专账核算粮食风险基金。二是会计核算、财务支出、资金存放等方面均存在错误或疏漏。

(十八)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监管不到位,部分手续未按程序履行。二是部分储备库建设项目内容未按规定招标。

(十九)储备粮购销存管理不规范。一是未严格执行储备粮均衡轮换、仓储管理、质量安全检验等相关制度,部分仓储记录、粮食检验报告等资料缺失。二是部分年度县级储备粮库存数不真实,储存损耗核算不合规,实际储存损耗超过正常损耗。三是部分县级储备粮销售通过省粮油交易中心竞价销售给不得参与竞买的储存库点负责人。四是县粮食收储管理中心部分收储站将粮食仓库用于存放个人粮食或物资。五是个别粮管所对外出租后,所处位置被进行商业开发,合同期满后存在很大的信访及资金支出风险隐患。

八、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初级中学综合楼工程、县沭河滨河公园生态保护二期工程、县文化中心博物馆布展工程等5个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述5个工程结算价值为9806.9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上述5个工程的实施,在推进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宜居环境,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提高道路交通使用功能,促进乡镇产业布局,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履行建设手续报批。主要包括:部分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未严格执行立项、可研等基本建设程序;未按规定办理和报批必要的行政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

(二)未按规定执行工程概算、财务核算、建设成本核算。主要包括:部分工程未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内容实施建设;未单独进行工程财务核算2522.98万元;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结算价款不实,虚计工程结算价款170.01万元。

(三)未严格履行合同。主要包括: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依法约定履行监理义务,部分监理资料缺失;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前,部分工程的项目建设单位已经与施工单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九、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管理,编实编细政府预算。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按要求将全部政府收支编入预算。

(二)规范预算项目管理,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将项目作为部门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并按轻重缓急等排序,突出保障重点,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

(三)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树立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绩效预算理念,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及时下达拨付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其他专项资金,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增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

(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牢固树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按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五)坚守底线思维,防范风险隐患。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缴管理,及时将收入缴入国库。强化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和预算支出的监督管理,加强各环节、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利用好各类监督成果,形成监督合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进一步增强绿色发展理念,强化责任落实检查督办力度,切实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护和生态环境保护。

(七)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把基本建设程序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项目开工前必须履行完各项建设程序,为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前提保障;项目建设中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完成后加强工程结算审核把关、健全完善工程价款结算内控制度,确保财政投资安全。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根据审计情况将部分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个别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2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动郯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开放、进取新郯城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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