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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索  引  号 ] 0124-04_H/2018-0604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26 [ 公开日期 ] 2018-03-26 [ 有  效  性 ]

关于2016年度

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年11月23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李 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5月1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审计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常委会一致认为报告内容全面、问题准确,审计重点突出,审计建议切实可行。会后,县人大常委会转送《关于县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对审计工作提出四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提高整改实效、进一步提升审计能力、进一步推动审计结果运用。特别是对审计整改,要求各部门对存在问题要有“钉钉子”精神咬住不放,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要求,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关心支持。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就整改落实工作安排部署,陈海玲县长对审计整改提出“对照问题列清单、严肃追责零容忍、督促检查不放松”的要求,要求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更好地提升财政收支管理水平。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县政府要求,县审计局把督促审计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成立7个督导整改跟踪小组,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县财政、地税等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出台相关规定等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截至10月底,已整改问题15项,正在整改问题12项;通过拨付专项资金、收回财政资金、催缴入库等方式归位资金85584.63万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6项政策制度,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二、财政预算执行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预算编制不细化,代编预算规模较大,年初到位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受上级政策变动影响、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比例低等因素影响,年初编制预算时很多事项上级政策尚不明确,是否编制预算难以把握。下一步将积极与上级财政沟通,及时明确预算编制事项,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2.预算的刚性约束有待增强和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问题的整改情况。

这两项属于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其根源产生于预算编制。受地方政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规划晚于预算编制的影响,年初预算的预见性还不够,造成很多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超支和追加。而县级收入进度不均衡及上级专项资金集中在年末拨付,造成预算执行进度总体不均衡。下一步财政部门将逐步提高年初预算的预见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严格预算追加程序,及时将预算调整方案送交县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在以后年度预算执行中,县财政局将积极调度国地税等征收部门,提高财政收入入库均衡性,从而均衡财政支出进度。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报告中反映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50669万元,其中42478万元,因上级资金和公共专项资金下达时间晚,未能提前编入年初预算。为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行为,县财政局印发了《郯城县政府采购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范》(郯财采【2017】1号)、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发布有关问题的通知》(郯财采【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主要职责的通知》(郯财采【2017】6号)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进行了明确要求。下一步,将结合2018年县直部门预算编制,逐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努力做到“应采尽采、应编尽编”,坚决防止“无预算采购”。

(二)财政决算草案显示预算变更偏多问题的整改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变动主要受经济形势和收入政策变化的影响,如营改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取消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主要受收入增减变化、县里重大项目调整和扶贫、民生、公共服务支出等政策影响。决算变更项目主要由于预算编制执行存在问题,因此,将结合预算编制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增加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保证决算草案的科学性、严谨性。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面存在问题整改

1.未将预算单位县地税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核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地税局于2017年6月撤销实拨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统一核算,全部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

2.公务卡使用及结算比例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对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业务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同时会同人民银行、县审计局下发了《郯城县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督促单位使用公务卡。今年公务卡结算金额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47.5%。针对少数单位公务卡使用意识不强的问题,财政、审计等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公务消费“留痕”,解决公务卡消费结算使用率偏低、“持卡不用卡”等问题。

3.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郯城街道、马头镇、杨集镇向本单位职工账户转出资金1305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拆迁补偿款。对于该问题,县财政局已经责成街道(乡镇)进行认真梳理,彻底整改,三个单位召开专门会议,规范拆迁补偿资金拨付流程和资金管理,明确以后拆迁补偿资金全部通过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账户拨付。财政局启动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对资金支付进行智能预警,对非正常支付信息进行有效拦截,保证财政资金支付安全。未经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通过实拨方式拨付资金10307.3万元,主要是社保基金县级配套资金,已经整改完毕。2017年6月县财政局协同人民银行将该类配套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行网上支付。

(四)财政收支核算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24264.3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全面整改。财政资金利息48.7万元、罚没收入2608.4万元,已于2017年6月缴入国库。单位退回工资、津贴补贴432.5万元,经与单位认真核对退款人姓名及金额,确保准确无误后,于2017年6月将资金退回国库,并做了冲减支出处理。因上级专款下达时间晚,部分项目未完工等因素,县财政将未能实际支出的项目资金21174.7万元列支出并转入往来科目的问题,通过积极督促预算单位实施项目,已经拨付资金16175万元。

2.历年累计超支挂往来款总计184682.6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挂账支出均为历年来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累积。县财政局将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视财力情况在预算安排中逐年消化解决,减轻财政挂账包袱。

3.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2394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全面整改。县财政局主管科室对未拨付的专项资金,已于2017年10月前全部拨出。

4.超范围基金支出3591.1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因在基金预算支出核算中,未严格按照类款项细化核算,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教育、育林等方面资金支出均列在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科目与一般预算支出科目混用。财政局已对照相关支出科目进行调账处理,并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中,进一步细化基金预算科目,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

(五)财政资金往来存在规模过大及其他问题的整改情况

暂付资金主要用于历年来城市基本建设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制定完善《郯城县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办法》(郯财库〔2017〕9号),对借款范围、审批程序、协议事项、保全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目前,通过核对账务清理往来资金11298万元,清算乡镇调度款43445.83万元。同时按照《办法》要求,补签了借款协议,对涉及往来款项的单位下发了对账函、往来明细单,设计对账表格,进行全面核对,核对结果由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确保往来款项的一致。

(六)财政资金整合不到位及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将根据《山东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建立政府性基金与一般预算结合机制,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增强预算统筹调控能力。2017年已将50万元以上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地方税收征管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对2016年度税收征管情况审计中发现的7个方面问题,目前已补缴财政资金入库327.3万元。整改情况如下:

1.延伸审计6个乡镇及企业发现财政资金垫付税款3402.3万元。该问题已由相关乡镇及企业正在进行整改。

2.审计20户企业少征税款312.3万元问题,已全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3.两户企业提前征收税款92.4万元问题,将在以后季度全部抵减。

4.未足额代征企业残疾人保障金及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5万元,已全部补缴入库。

5.违规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5.6万元问题,税务主管机关已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改正。

6.税款征收不及时6.6万元问题,税务主管机关已下达催缴通知书和处罚告知书,并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7.税务稽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减免税企业未进行相关备案问题。税务机关已充实稽查人员,及时规范稽查案卷并归档,完善相关减免税备案工作材料,规范减免税管理。

四、一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为促进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推动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保障公共资金安全,增强预算管理绩效,在对县财政总预算和地税征管进行审计的同时,还对县统计局、县农机局等5个一级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涉及问题金额329.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0条,并对2起违规事项进行了移交。针对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审计建议进行整改,已完成整改金额260.5万元。

五、县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运营和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明股实债290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郯城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与临沂华锐新科微电子研发有限公司和山东麦德盈华科技有限公司两家投资者签订补充协议,将原协议中约定基金退出只有原股东回购一种方式,修改为上市、股权转让和原股东回购等多种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2.华锐新科微电子项目未按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且未及时收取收益3.6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临沂华锐新科微电子研发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月3日向郯城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汇入投资收益3.6万元。并于2017年7月25日在郯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企业变更登记。

3.产业引导基金未实行专户管理,未建立有效的产业基金绩效考评制度、投资风险准备金制度及资本补充金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郯城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在郯城农商银行开立产业引导基金专户。积极学习先进市县经验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郯城县产业引导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暂行管理办法》和《郯城县产业引导基金资本补充金暂行管理办法》于2017年8月1日实施。制定《郯城县产业引导基金绩效考评制度》于2017年7月1日实施。

六、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充分认识审计整改的重要性。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县政府要求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要求各部门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完善行政管理职能和内部管理的有效手段。县审计局将根据县人大审议意见和县政府要求,继续加强审计整改全过程动态跟踪,实行审计整改“清单式”管理,促进部门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是要强化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审计整改工作既要着眼当前,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立足长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部门要针对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在县人大、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整改取得了一定实效,整体情况是好的。但从整改具体结果来看,还存在着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措施尚不明确等情况。下一步,县审计局将继续完善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对一些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继续跟踪,争取提高审计监督实效,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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