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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0124-04_H/2016-1221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6-04-12 [ 公开日期 ] 2016-04-12 [ 有  效  性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01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02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03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04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05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06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07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08 2016年郯城县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2010年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郯城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郯政办发〔2010〕118号)明确了郯城县审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担负的九大类25项主要责任。主要有:对全县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直接审计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直接审计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按规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审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审计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郯城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郯城县重点项目审计办公室。

纳入郯城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审计局

2

郯城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3

郯城县重点项目审计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2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41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14.17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41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6.6万元,与2015年度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与2015年度持平。(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我单位共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2016年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4万元, 与2015年度持平。(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6万元。预计接待各类公务活动9批次,约50人次。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与2015年度持平。

  
附件【2016年郯城县审计局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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