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tcjjkfq/2019-000007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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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11-26 | [ 公开日期 ] | 2019-11-26 | [ 有 效 性 ] |
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6月20日,县审计局受市审计局授权派赴郯城经济开发区审计组对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王俊杰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中查出的几个问题,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自接到审计通知书,到审计组进驻,我单位始终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给予密切配合。认真准备所需资料,积极提供财务收支报表、账簿、会计凭证,及时同审计人员进行沟通,坚决执行审计决定,使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审计决定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下达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切实将审计查出问题作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防范风险、加强纪律教育的重要契机。要求各局室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同题。
同时, 为加强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经规章制度,结合开发区实际,先后制订了《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财务管理制度》及《郯城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工作职责及人员分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对审计查出的同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的问题
(1)关于公务接待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我单位部分公务接待支出不规范,具体表现为:无公函接待;接待人员、陪同人员不具体;菜单不明细;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制度,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我单位要求党政办公室和财政局全体人员加强学习《郯城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明确要求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和相关精神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以前欠缺的接待公函协调相关单位予以补齐。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2) 关于公务用车无定点维修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我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车无定点维修点,违反了《郯城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根据审计报告意见,我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3) 关于加班餐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我单位部分加班餐支出不规范,具体表现为公务接待支出列支加班餐;加班事由不明确;加班人员不具体;菜单不明细。违反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定。我单位根据审计意见立即进行整改,同时严格加班餐审核把关,坚持事前办理审批手续和审批程序,加班餐事前填报加班餐审批单。目前已补充完善相关加班餐审批手续。下一步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随意加班餐。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关于开发区财务收支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不合规发票支出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我单位不合规票据支出83807.7元,其中2016年7至12月3100元;2017年度43807.7元;2018年1至8月36900.00元。主要存在自制附件,定额发票无签章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在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单位立即要求财政局全体人员加强学习相关发票管理知识,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和查询方法认真鉴别、审核各类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提高甄别真伪发票的基本技能,从源头上遏制不合规发票流入单位。对今后自制附件等不合规发票坚决不予报销。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2)关于违规列支费用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7年6月5#凭证1360元系违规列支发票,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了解,经确认系违规列支发票。该问题相关责任人已认识到错误,违规列支费用1360元,已在审计期间全部上缴。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3)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开发区账面未设置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及维护费,公车燃油费等明细科目,违反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单位立即组织财政局全体人员学习《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操作规范》等财政部下发的各项制度文件,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目前已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设立相关明细科目。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关于现金内控执行及管理核算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开发区与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用一套财务人员,资金混合使用。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由于新区公司是县政府成立的开发区下属公司,公司无具体业务收入,人员均由县统一分配,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交叉工作,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公司与开发区管委会在财务核算方面有混淆。
在今后的财务核算过程中尽可能的区分,不再出现管理费用混淆的情况。在以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理论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会计核算。
(四)关于固定资产使用及管理不规范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7-2018年两个年度开发区购入固定资产134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违反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关于固定资产核算的要求。我单位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整改清理,财务人员已进行入账处理,今后将会针对各业务科室的项目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工作,确保纳入固定资产。
目前该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完毕。
(五)关于以前审计结论未完全落实整改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的开发区对以前审计结论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建章立制,完善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对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问题,切实加强管理,做到越管越严;对制度本身不到位问题,不回避矛盾,切实研究解决,完善制度。该问题整改正在进行,将持续贯彻执行。
三、今后工作中注意事项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相关文件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单位审计是对我单位财务工作的督促,是对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过程,通过这次审计,我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将认真学习发票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业务专业知识。
(二)在财务报销审核方面要下大功夫。对于单位人员的业务报销票据,财务人员要下大功夫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各类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不合规的发票不允许粘贴入账,报销单据需后附事项说明。对于单位采购要严格按照程序来,多人参与,一事一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完善规范各项基础工作,及时规范处理各项业务,提高工作信息质量,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