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19-000017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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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12-30 | [ 公开日期 ] | 2019-12-30 | [ 有 效 性 ] |
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郯城县司法局对《郯城县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文件基本情况
《郯城县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县政府合同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为加强对政府合同全流程的规范化管理,有效实现对政府合同的风险控制,树立树牢守法诚信政府形象,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的重要抓手。《郯城县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从合同的签订、履行、争议的处理、合同资料、档案的保管及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优化合理管理,共七章三十一条。
二、评估组织情况
郯城县司法局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对《郯城县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审查,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定了此次评估报告。
三、评估内容
通过审查,《郯城县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未出现与上位法相违背的情况,并对文件公示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内容符合郯城县实际情况,各部门反馈意见良好,具有可执行性。
四、评估结论
《郯城县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我县政府合同,执行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