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审计公开 >> 审计整改及后评估 >> 正文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度审计整改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xmj/2020-000009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公开日期 ] 2020-09-30 [ 有  效  性 ]

2020年5月19日至7月11日,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我中心主任李敬辉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做了审计评价,指出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县畜牧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整改,规范财务核算,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8年1月到2019年12月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相关资料,出具了审计报告(郯审委办报〔2020〕10号)。审计报告分为基本情况、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情况和审计评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建议等4个部分。

通过查阅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和动物疫病防控、动物产品检疫等业务资料,认为畜牧中心会计核算基本合规合法,内部控制基本健全有效,但也存在超限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支出不规范等问题。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依据所提供的资料,未发现李敬辉同志存在个人经济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针对此次审计反馈的问题,县畜牧中心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并制定了整改措施。

(一)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方面

关于未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职数配备干部,存在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情况。

整改措施:自收到审计报告后,中心积极立查立改,尽快消化可消化的超职数配备干部。2020年7月16日,将办公室副主任调整到财务科任副科长,只保留办公室主任;财务科原副科长不再担任副科长职务。

鉴于我单位正处于机构改革期,拟借机采取“年龄大退一批、个人申请辞一批、根据需要调一批”的原则,兽药饲料管理科、畜牧科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人事科、财务科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确保我单位届时完全消化超职数配备的中层干部。

(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方面

整改措施:已于2020年9月9日将资金上缴县财政国库。

2.超额使用现金问题

整改措施:现金大部分来源于扣缴个人社保费、公积金、水电费等扣不成功(职工工资由于种种原因被冻结)而产生,由于不准向零余额账户存入现金,暂由出纳代收。以后尽量避免大额现金支出,全部缴纳社保费。

3.公务接待支出不规范

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部分不规范票据整改。

在以后报销票据过程中,严格审核每一张报销票据的“四证一单”、参加人数和接待标准是否超标、是否有接待公函、是否违规配备酒水等。

4、将国有资产无偿提供他人使用问题

整改措施:已与收到整改报告之日起,将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办公区东副三楼3间房屋收回。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规范财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

(二)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和限额支付现金,严禁超过限额使用现金。

(三)健全内控制度,确保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做好“三公”经费审批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

(四)规范收入管理,对于预算外收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郯城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2020年9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