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mj/2020-000009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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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9-30 | [ 公开日期 ] | 2020-09-30 | [ 有 效 性 ] |
2020年5月19日至7月11日,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我中心主任李敬辉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做了审计评价,指出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县畜牧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整改,规范财务核算,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8年1月到2019年12月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相关资料,出具了审计报告(郯审委办报〔2020〕10号)。审计报告分为基本情况、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情况和审计评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建议等4个部分。
通过查阅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和动物疫病防控、动物产品检疫等业务资料,认为畜牧中心会计核算基本合规合法,内部控制基本健全有效,但也存在超限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支出不规范等问题。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依据所提供的资料,未发现李敬辉同志存在个人经济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针对此次审计反馈的问题,县畜牧中心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并制定了整改措施。
(一)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方面
关于未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职数配备干部,存在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情况。
整改措施:自收到审计报告后,中心积极立查立改,尽快消化可消化的超职数配备干部。2020年7月16日,将办公室副主任调整到财务科任副科长,只保留办公室主任;财务科原副科长不再担任副科长职务。
鉴于我单位正处于机构改革期,拟借机采取“年龄大退一批、个人申请辞一批、根据需要调一批”的原则,兽药饲料管理科、畜牧科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人事科、财务科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确保我单位届时完全消化超职数配备的中层干部。
(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方面
整改措施:已于2020年9月9日将资金上缴县财政国库。
2.超额使用现金问题
整改措施:现金大部分来源于扣缴个人社保费、公积金、水电费等扣不成功(职工工资由于种种原因被冻结)而产生,由于不准向零余额账户存入现金,暂由出纳代收。以后尽量避免大额现金支出,全部缴纳社保费。
3.公务接待支出不规范
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部分不规范票据整改。
在以后报销票据过程中,严格审核每一张报销票据的“四证一单”、参加人数和接待标准是否超标、是否有接待公函、是否违规配备酒水等。
4、将国有资产无偿提供他人使用问题
整改措施:已与收到整改报告之日起,将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办公区东副三楼3间房屋收回。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规范财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
(二)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和限额支付现金,严禁超过限额使用现金。
(三)健全内控制度,确保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做好“三公”经费审批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
(四)规范收入管理,对于预算外收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郯城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