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审计公开 >> 审计整改及后评估 >> 正文
郯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执行效果评估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zwfwbgs/2020-000028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14 [ 公开日期 ] 2020-10-14 [ 有  效  性 ]

《郯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以来,郯城县创新服务方式,按照“全流程、全覆盖”和“四个统一”改革目标,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方案实施效果良好,现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一、执行情况及效果

2019年9月,郯城县出台《郯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围绕这个方案,先后出台《“投资郯城拿地开工”实施意见(试行)》、《郯城县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郯城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设计方案联审实施意见(试行)》、《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性投资公益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试行)》、《郯城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试行)》、《郯城县水电气暖通信协同报装流程再造实施方案》、《郯城县工程建设项目“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等多个配套政策文件,组织实施了区域评估、拿地开工、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水电气暖信协同报装,建立了四个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全县基本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度框架,初步实现了审批流程、审批网上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统一”,审批环节、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全部较改革前压减60%以上。2020年,80%的工程建设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间45个工作日以内,简易低风险项目手续办理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有3个项目实现拿地后三个工作日开工,4个项目10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一)做好并联审批“加法”,实现“马上办”。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改变以往“串联”审批模式,每个阶段事项联合审查、并联审批。一是推行区域化评估评审,变项目单体评审为整体评审,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郯城县已在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医药产业园2个园区完成7个事项的区域化评估评审,先后有37家企业共享评审结果,不再单独评估评审,助力企业投产平均提速30多天。二是推行数字化多图联审,依托临沂市建设工程数字化多图联审系统,将建筑、结构、设备、消防、人防和水电暖气信等图纸纳入系统,实现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同时规定图纸审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压减审查时间20天以上,截至目前通过系统办理联合审图268件。三是推行竣工联合验收,竣工验收环节从8个事项合并为1个联合验收事项,实行一车踏勘、统一反馈机制,验收时限由原来的40天甚至更长时间压缩为15个工作日以内。中央华庭小区等项目实现消防备案、竣工规划核实、工程质量监督、竣工备案同步发放。

(二)做好审批流程“减法”,实现“简单办”。一是在审批事项上做减法。取消工程报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等事项;二是在申报材料上做减法。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大厅,进一步精简事项申请材料,大幅削减重复和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同一申报材料只需申报1次,前置环节审批结果全程共享,申报材料较改革前压缩60%以上,申报表单从每个事项一张变成每个阶段只在网上填报“一张表单”。三在审批时限上做减法。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大厅全面运行,将全部61项涉建审批事项纳入办理,全过程跟踪督办和进行审批节点控制,进一步压减“隐性时间”,对项目审批超出规定时间的采取“亮灯”提醒制度,实现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70个工作日以内,低于山东省提出的100个工作日,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无纸化申报、限时审批、网上发证。四是在审批环节上做减法。郯城县通过“减、放、并、转、调”,着重梳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涉建审批事项压缩到61项。将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合并办理,申请材料精简了50%,减少了部门前置审查审核环节,降低了建设单位申报材料难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变串联为并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实现“三证合一”,由之前的3套申请材料优化为1套申请材料,安全报监、质量报监、施工许可办理分别由原来2个、2个、3个工作日优化为并联审批后的共用1个工作日;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环节和流程,将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审批,在核心要件齐全的情况下,先予以审查或提前进入下一审批环节,大幅压缩审批时间,着重推行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全力提速开工时间。

(三)做好服务效能“乘法”,实现“容易办”。一是全面推行“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协调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进驻工作区,设立4个实体综合窗口,运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全流程、全过程办理项目审批业务,实现“实体一窗”和“网上一窗”统一收件、发件。二是开辟“绿色通道”服务。建立工业项目、政府投资项目项目两个绿色通道,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截至目前,16个项目实行“拿地开工”审批,其中有3个项目实现了拿地当天获得施工许可证;三是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帮办代办队伍,推行重点项目“1+1”代办服务,为每个重点项目配备一名代办员全程服务,围绕企业投资项目各审批阶段涉及的办理事项,向申请人提供量身定制的个性化服务,发放“服务绿卡”,公布服务标准,如业务咨询、编排报批计划、准备申报材料等,让企业省心、放心、暖心,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发展上。

(四)做好审管分离“除法”,实现“规范办”。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严格贯彻执行审管分离,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将涉建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关联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截至目前,除验收外的涉建审批仅环保业务未划转,祛除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象,有效的防范了权力任性。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媒体监管、12345监管等多渠道的监管体系,大力运行审批管理系统中嵌入“亮灯”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进行监管。为防止监管出现空挡,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联动机制和审批、监管信息“双推送双告知”,实现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协同促进。

二、存在的问题

1、法规政策立改废与改革不同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化, 一些创新举措容易遇到法律“天花板”的制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能同步修订完善。

2、由于国家、省未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一些审批新规,一般只在本系统内部传达,使得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延时、缺漏,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新规政策时,同时下发到基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意见建议

1、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应用,进一步提高网办率。一是打破“数据烟囱”,实现原自建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的互联,如果无法实现互联互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废弃原自建系统,实现系统之外无审批。二是顶层设计、强制要求各部门应用工改系统办理业务。

2、进一步做好区域评估。加快推进智能终端产业园和表面处理产业园区域评估,探索其他区域开展区域评估,扩大评估面积和事项。

3、进一步推行竣工验收。一是实施项目分期竣工验收。在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规划核实验收完成后,再进行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二是实行“验登合一”。对部分自持项目,优化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流程,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同步办理综合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