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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执行效果评估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czj/2020-00001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20 [ 公开日期 ] 2020-11-20 [ 有  效  性 ]

郯城县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采用股权投资等形式,以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方式,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鼓励投向享受我县科技、人才等专项资金扶持的优质企业以及重点培育产业的种子期、初创期项目。

一、执行情况及效果

郯城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县财政局委托,履行郯城九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职责,负责经营业绩目标考核和负责人薪酬管理。同时,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产业、金融、投资、法律、财务等领域的专家和业界人士担任委员,为基金运作提供专业咨询。

运作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二)科学决策、防范风险。(三)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四)突出重点、带动全局(五)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郯城九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托管协议,由具有资质的银行托管。托管银行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郯城九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基金管理公司报送季度基金资金托管报告,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基金资金托管报告。托管银行发现资金出现异常流动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随时向理事会办公室和郯城九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报告。

郯城九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应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提取10%的投资风险准备金,当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实收资本的10%时,不再计提;

(二)提取2%的奖励金,用于合作基金管理机构的奖励性支出,当奖励金达到实收资本的1%时,不再计提;

(三)提取不超过10%的利润缴县财金集团;

(四)提取上述资金后的余额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二、存在问题

在财政支持产业政策落实方面,郯城县的财政支持政策分散在多项政策措施中,未形成系统、完整的促进培植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体系。

三、工作建议

建议研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有利于“4+3”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支持郯城县三大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园区实行精细化管理,为园区发展质量提供资金支持,加快园区发展速度,为我县经济发展打造出强有力的投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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