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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执行效果评估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sfj/2020-000024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 公开日期 ] 2020-12-30 [ 有  效  性 ]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53号)要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方案印发后,效果良好,现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一、执行情况

方案要求2019年9月底前,全县各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完成“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过程记录真实完整,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显著提升,行政执法的效率普遍提高,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改善,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打造法治郯城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截至目前,已完成了相关工作。

二、执行效果

从方案实施至今,郯城县成立工作专班,分批分步推进,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全面推行要求。一是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情况。联合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科,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栏目,给各执法单位设置后台登录账号,并督促执法单位及时公示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截至目前,此栏目累计公示相关执法信息915条。二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我县35个执法单位均设有法制审核机构,有法制审核人员86人,占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人员比率的14.19%,保障了法制审核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严格公证文明执法。三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情况。全县共配备执法记录仪627部,摄像机10台,手机执法终端35台,对讲机59台,照相机4台,录音笔1支,无人机2台,打造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场所40余处,约900余平方,形成完善了执法全过程记录体系,提高执法效率,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监管执法形象。

三、存在问题

我县虽已全面完成“三项制度”推行工作,但在创新上有所欠缺。

四、意见建议

一是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力落实,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率达到100%。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督效能。探索创新执法监督渠道,在运用好“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同时,抓住行政相对人这个关键,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满意度走访调查活动,以测评促执法,促监督。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激励机制、实施机制、互通机制、奖惩机制、保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权力运行信息的公开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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