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20-000039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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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12-30 | [ 公开日期 ] | 2020-12-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于2019年7月制定了《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办法》。为有效评估文件施行情况,2020年12月21日,采取征集调查的方式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专题性政策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情况
(一)支持企业稳定就业方面。
1、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进出口成本。根据方案要求,从方案实施到2020年12月底,县人社局成立工作专组,由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全覆盖的要求。2019年4月底全面完成了业务平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降系统调整工作,同时将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总和实施现行的1%的到期时间向后推移,自2019年5月起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18%下调为16%全面实施,失业保险比例总和3%降为1%延续执行。为减轻企业社保费缴纳负担,让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复工达产、技术革新、增资扩容和市场开拓,助力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我县对中小微企业免征2020年2至12月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部分,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2至6月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为2548家单位累计减免社会保险费8181.41万元。
2、实施积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一是通过大数据比对确定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稳岗返还公告,通过短信、电话、微信主动对接企业推送服务信息。二是简化程序,实行不见面申请。参保企业将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电子邮箱,或通过临沂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等途径进行申请,不必报送纸质材料;对于集中攻坚行动期间有账号无联系方式的部分企业,无需提供材料先行拨付。三是提高效率,企业及时享受补贴。经审核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拨付返还资金。疫情期间将公示频率由每月一次提高至每周一次,公示到期后立即拨付资金,使更多企业及时享受到政策支持。2020年度,为357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53.22万元,涉及企业职工12887人(其中疫情发生以来为341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10.37万元,涉及企业职工11966人),受到企业广泛好评。
3、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文件精神,我县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范围由三项扩大到五项,增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落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5家企业,24.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36家单位,102.78万元。
4、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积极指导规范用工,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途径和方法,实施灵活用工措施,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在县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现场招聘会3次,及时帮助失业人员及时就业。
(二)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方面
1、提高经济发展与就业的协调联动。全面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高“十优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与扩大就业联动。
2、发展产业拓宽就业渠道。为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发展其就业主渠道作用,稳住就业基本盘。促进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推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向新就业形态覆盖。对符合条件的新兴业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自2019年以来,落实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1家企业,1000元;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2家企业,2026.78元;落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5家企业,248159.26元,岗位补贴1家企业,255750元。加快发展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落实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2家企业13800元。
3、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就业能力。制定了《郯城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同时积极指导丝路云产业园争创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认定的县级示范创业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加强指导逐步完善,争创市级创业园示范基地。
(三)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方面
1、优化升级创业环境。积极落实全程电子化登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证照分离”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有效解决“退出难”问题。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允许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依法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加大企业职工培训,支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743万元。
2、加大创业金融支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激励机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2019年以来,我县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40人,1.22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共放贷4家,1000万元。小微企业“创贷+商贷”5家,发放创业贷款4600万元(包含商业贷款3100万元、贴息贷款1500万元),贴息6.53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431人,6563万元,贴息136.06万元。直接扶持创业人数440人,带动就业人数1563人。极大激发了广大创业者的创业积极性,促进了全县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3、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实施新型孵化模式推广计划,推广“互联网+”创业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筹空间。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大学生创业园,引入“众创”、“众筹”模式,以创新引领创业。健全完善了“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担保贷款”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将创业咨询指导、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扶持相结合,提高了创业成功率,营造了良好的创业氛围。指导丝路云创业园利用现有场地库房,围绕高校毕业生、城乡创业者、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建设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互联网+”创业培训平台,丰富创业培训教材和教学内容。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着力推动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根据目标任务安排,以定点培训学校为依托,大力开展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大学毕业生、不再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涉及电气焊、育婴、烘焙、面点等十余个工种。2020年2月,我县开通了职业培训网络平台,极大丰富了培训内容,对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培训人员就业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不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截至目前,我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达8121人次,其中参加线上培训人员已达6600人次,有力推动了我县就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4、落实创业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执行2021年12月31日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按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并按省政府上浮标准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到期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5、降低创业补贴申领门槛。降低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门槛,2019年以来县人社局共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49人58.8万元;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1万元、涉及3家小微企业。
6、鼓励支持各类群体创业。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离岗创业期间保留人事关系,发放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充分利用郯城县大学生创业园这一载体,引导鼓励大学生创业,吸纳20余名大学生创业。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等返乡下乡创业,扩大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相关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4笔、7415万元、贴息额82.5万元,带动就业人数747人。搭建大学生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2019年以来相继举办了两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极大地营造了大众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扩大培训优化就业方面
1、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以来,我县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着力推动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根据目标任务安排,以定点培训学校为依托,大力开展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大学毕业生、不再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涉及电气焊、育婴等工种,2020年2月,我县开通了职业培训网络平台,极大丰富了培训内容,对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培训人员就业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不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截至目前,参加线上培训人员已达6600余人次。充分发挥临沂创业大学郯城分校的办学优势,采用教学与服务相结合的双体系模式,利用临沂创业大学独自研发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领航者实训系统”,为学员们提供创业服务云平台和全方位创业资源支持,力争将我县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培训范围,截至目前已培训575人。在作好培训工作的同时,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全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规范管理,对民办培训学校在设立、招生、培训等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强课堂教学的实时监控,实行自动化考勤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劳动者树立就业新观念,积极引导落实企业职工提升行动新政策,进一步拓展技能提升渠道。企业职工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以来,我们广泛宣传,通过到企业逐个宣传和召集政策宣讲会,鼓励企业开展企业自主评价、职工培训、设立企业培训中心等多个稳岗、扩岗、惠企政策,鼓励企业拓展培训渠道,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积极开展高科技电子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区建设工作。为解决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工作,人社局定期汇总入园企业用工需求,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园区急需用工企业鹏星光电、华庚新材料、荣耀智能等二十余家企业用工信息已通过1314求职招聘APP,郯城人社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前期举办了退役军人和扶贫专场招聘会,园区十余家企业参加,达成意向40余人。为服务园区企业,县委、县政府决定在产业园设立人力资源服务区。目前郯城县人力资源服务区建设工作进展顺利,硬件软件配备齐全。
2、加强企业职工在岗转岗培训。对生产经营出现较严重亏损的困难企业积极鼓励企业转岗培训、以工代训,2019年以来发放就业补助资金235万元支持企业进行转岗培训,2020年发放以工代训补贴743万元,用于提升职业技能。
3、加强失业人员培训。引导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承担政府开展的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2019年以来培训失业人员1260人次,为114人发放技能培训上补贴12600元。
(五)聚焦重点帮扶就业方面
1、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大龄、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2019年以来共为6500人办理了失业登记。
2、加大对失业人员帮扶。今年为10627人次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482.75万元,代缴医疗保险费248.95万元。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为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截至12月27日已为2247人发放失业补助金296.64万元。
3、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三支一扶”方面: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发布的《2020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我县组织实施2020年郯城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2019年以来郯城县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48人,其中支医28人,支教2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方面:2019年以来,我县6家见习基地共吸收126名毕业生到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为59名就业见习大学生申请见习补贴27.9万元。
4、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加大清理欠薪专项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通过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问题,对欠薪案件加大处理力度,目前已完成了相关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拖欠工资450件,立案9件,追讨工资686万元,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3名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目前,已有50个项目进入监管平台,其中在建25个,实名制工人6634人,通过银行代发工资9507人次、6942万元,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5、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加大就业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对符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2019年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30个,安置贫困人员29个,累计为355人次拨付岗位补贴74.6万元。2020年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80个,社区防疫公益性岗位174个,安置贫困人员318个(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224个,社区防疫临时性公益性岗94个),发放岗位补贴127.16万元。
(六)落实责任保障就业方面
1、积极落实政府促进就业主体责任。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业工作,把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等每年都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了郯城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疫情期间,为促进企业发展做好我县就业创业工作,县政府出台了《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文件。
2、积极指导企业等各方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更多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通过转型转产、培训转岗、支持“双创”等,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依法处理劳动关系。疫情期间,为统筹做好就业监测、援企稳岗、规范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县人社局设立24小时就业咨询电话,坚持每天采集、第一时间发布用工信息,积极“牵线搭桥”、无缝对接;筛选用工数量较大的50家规模以上企业实行“点对点”服务,帮助解决难题,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3、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和形势研判。疫情期间,为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研判分析,提高风险应对能力,我县制定了工作预案,对复工企业用工及劳动力流动监测,通过对我县5家企业进行监测显示,阳煤恒通化工公司、宏都建陶、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新原供热公司、山东鲁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今日用工人数无变化。通过对2个行政村(马头镇林子村、庙山镇薛庄西村)外出务工监测显示,进行日汇报制度,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4、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为积极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进郯城县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上新台阶,我县印发了《郯城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向社会公布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服务机构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建立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对申请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就业创业服务的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服务。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证明,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政策资金规范便捷惠及享受对象。
二、执行效果
从实施办法印发至目前,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责,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健康有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
1、就业岗位需求减少。受新冠疫情影响,对第三产业、制造业影响较大,经济衰退导致用工需求减少,而这部分企业中小微企业居多,导致对就业人员吸纳减少。
2、高技能人才匮乏。我县部分企业与其他大城市相比在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存在一定劣势,导致在吸引高技能人才方面存在短板。
3、企业与劳动者存在供需矛盾。部分企业招工时在年龄、性别、学历等方面设置诸多限制,造成用工短缺。还有一些企业指定招用具有一定技术和技能的熟练工人。另一方面,求职者对薪酬待遇和工作环境要求较高,这就导致企业招聘和农民工求职都存在一定的困难,供需对接有缝隙。
四、意见建议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就业政策知晓度。通过深入企业走访、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政策培训会等形式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宣传就业扶持优惠政策,把优惠政策送到企业。
2、加大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群体等各类人员就业创业。通过加大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包括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地摊经济和夜店人员社保补贴)、加大技能培训、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加大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力度,进行各项就业补贴清零行动。
3、加强创业示范园建设工作。指导各类园区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的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化建设,争创“市级创业示范园”。在企业密集的园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4、提供优质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做好线上、线下招聘,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员工招聘、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等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5、优化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果。举办各种提高农民工素质的多种技能和素质培训,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实施师资培训计划,提升教师的整体规模和水平。扩大培训范围,将所有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到培训范围内,实现应培尽培。
6、积极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抓好根治农民工欠薪,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切实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