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jj1/2021-000009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审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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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11-30 | [ 公开日期 ] | 2021-11-30 | [ 有 效 性 ] |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今年7月1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审计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预算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县政府高度重视,就整改落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有关部门提高认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做好审计 “后半篇文章”。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抓好整改,既要抓好具体问题的纠正处理,又要建立解决系统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把整改工作抓到位,抓出实效。
为确保整改成效,审计局在整改机制上进行了大胆创新,一是制定出台审计整改调度、整改通报、整改台账管理等制度,督促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细化责任,有序推进和落实整改任务。二是着力抓源头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推动相关部门从体制机制解决问题,促进各责任单位建立健全财务核算、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11项。三是抓好重点核查。采取“一对一”“点对点”方式向相关部门单位发送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对重要领域和重点问题,如财政、供销、土地等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督办,不折不扣地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落实。
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十分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审计整改方案,夯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县财政局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于审计查出问题采取当下整改、健全制度等措施予以全面整改;县供销联社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制定出台《郯城县供销社资产监管办法(试行)》,从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合同管理等方面规范社有资产管理,整改力度较大,效果十分明显;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旅局等单位,对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归还资金原渠道、建章立制等方式予以整改,确保了国家政策执行的效益和效果;县民政局、县水利局等单位根据审计结果,从中央八项规定执行、项目绩效管理等方面予以规范,进一步提升了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
截至11月6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8项问题,完成整改52项,整改率89.65%,较去年提高3个百分点。各相关单位通过上缴资金、归还资金原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进行审计整改,整改金额27251.08万元,其中上缴国库452.24万元,调账处理9539.92万元,归还资金原渠道128.01万元,促进增收节支671.96万元,促进资金到位9518.56万元,其他方式整改6940.39万元。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县财政局针对预算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补齐短板,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预算编制不细化和刚性约束不强方面,减少代编预算规模236万元,切实提高预算到位率;二是超范围使用预备费方面,2021年将抚恤金、遗属补助等改为公共专项列支,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设置预备费预算5200万元,并按照相关规定管好用好预备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对于非税收入未入库,基金超支、虚列支出等问题,县财政局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整改。对于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积极组织入库,截至审计日,未入库非税收入452.24万元全部入库;对于超支挂往来款6034.45万元的问题,通过列支、调整账表等形式予以化解;对于虚列支出8527.99万元的问题,县财政积极与预算单位沟通,督促项目加快实施,目前已经全部拨付到位。
3.财政改革推进方面
一是对于预算项目库储备不足,有99个项目未入项目库的问题,2021年已健全县级项目库,对于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切实发挥项目库的预算约束作用。二是对于6个部门单位存量资金118.62万元未盘活,县财政将上述资金全部收回,并统筹使用,切实发挥了资金效益;三是对于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今年以来,县财政充分借助财政大数据资源优势,对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运行情况进行重点监控,绩效运行监控力度提升较大。
(二)部门预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审计计划,对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5个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发现预算管理不规范、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28项,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整改成效。
1.预决算管理方面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在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充分参考往年预算执行情况,做好经费测算,细化支出内容,进一步提高了预算刚性约束水平;二是强化预算执行责任意识。5个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度,有力促进预算执行责任的落实;三是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有3个部门出台内部控制制度,对财务风险进行全面防控。
2.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民政局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目前民政局已按规定制定了绩效评价制度;二是水利局两个工程项目未进行绩效管理,目前水利局已按规范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工程项目予以绩效管理。
3.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主要涉及教育和体育局收入记往来,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支付方式不规范,教育和体育局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结束后,上述责任单位均及时按照规范的账务处理予以规范,整改率100%。
4.资产管理方面
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手续,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和旅游局3个单位应记未记固定资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文化和旅游局应核销未核销固定资产等问题。各单位均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和采购流程,对于核算不规范的,及时调账,切实规范财务核算。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情况跟踪审计
主要存在建设用地超规模、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批而未供等方面的问题,国土部门采取适时调整规划、按照法律程序逐步完善用地手续、刚性执法等手段,对违法用地予以查处,并按照法定手段予以处置。
2.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审计
(1)资金管理和资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一是滞留专项资金。县供销社长时间滞留商务部万村千乡工程专项资金12.8万元。已于2021年8月上缴县财政。二是资产、资源利用不规范。县供销社责成相关基层社按照加油站市场行情重新签订合同,进一步加强了供销系统成品油营业执照资质使用和管理。三是违规融资。土产杂品公司、鲁南供销公司、工业品公司3个社有企业违规向个人集资333.52万元。鉴于单位实际情况,已制定还款计划,按照还款进度,三年还清全部集资。
(2)处置社有资产方面。一是李庄供销社等9个社有企业有偿转让资产165处,未经过评估。二是高峰头供销社等8个社有企业有偿转让资产163处,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针对上述两项,县供销联社成立社有资产监管中心,加强对资产的监管,确保今后资产保值增值,并制定资产处置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了资产处置程序。
(3)经营状况及财务收支情况。一是丰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私设小金库199.94万元。审计期间,该资金已入账。二是对于虚增收入、成本,人为调节利润,虚开发票,资金、资产管理混乱等10个问题,涉及金额5246.48万元,县供销联社制定出台《郯城县供销社资产监管办法(试行)》,从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予以规范。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及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存在的数据录入不及时、项目推进缓慢以及就业补助资金990.57万元尚未使用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下一步打算
总体上看,审计整改基本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但整改迟缓和整改质量不高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审计整改的体制机制还需要继续巩固完善。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议,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巩固整改成果,深化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坚持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把制度建设落实到整改全过程。推动同类问题改到位、不反弹,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二是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每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落实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相关责任,推进提升整改成效。三是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以公开促进整改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机制,加强对未整改到位问题的跟踪督促,巩固审计整改成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有实力、宜居宜业、生态优美、开放包容、人民幸福的新郯城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