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19-000019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19-10-09 | [ 公开日期 ] | 2019-10-09 | [ 有 效 性 ] |
各矿业权评估机构: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和《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2〕24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拟公开选择一批矿业权评估机构,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将参加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抽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在临沂市从事过矿业权价款评估(符合该项要求的需出具备案证明复印件);
3、参与评估的评估师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至少一份实绩证明材料);
4、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记录,评估资质年检合格;
5、符合评估项目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注意事项
(一)矿业权评估机构原则上每一年公开选择一次,至下次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前,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直接在本次选择的评估机构中随机抽取。
(二)评估机构须提交报名申请(附件1)和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盖章、签字。评估机构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单位请于2019年10月15日前到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同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见附件3,需与附件1、2材料一起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查。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评估机构名单将在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示。
(五)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0539)6151020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9日
附件:
1、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矿权评估要求
2、报名申请(格式)
3、采矿权评估机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