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自然资源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 >> 正文
山东省郯城县大埠岭矿区陶瓷土矿北矿区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2009年第01期)
[ 索  引  号 ] 0112-/2016-110428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09-06-17 [ 公开日期 ] 2009-06-1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经郯城县人民政府同意,郯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郯城县大埠岭矿区陶瓷土矿北矿区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郯城县大埠岭矿区陶瓷土矿北矿区位于郯城县城北约8km,东距205国道1.5km。为了便于开发利用,依据《山东省郯城县大埠岭矿区陶瓷土矿普查报告》,以⑤号矿体为主,将③号④号⑤号矿体组合成北矿区,矿区面积约0.2274km2,资源量:695万吨,化学成分(平均值):Al2O3为14.39%;Fe2O3为1.83%;TiO2为0.24%;K2O为2.55%;Na2O为2.27%。矿石化学成分变化较稳定,矿石硬度低,矿体上层覆盖物薄,易于露天开采。工业类型属于陶瓷土,主要用途:生产釉面墙地砖。
  矿山拟设计生产规模50万吨∕年,出让年限14年。
  该宗采矿权起始价1529万元。
  二、竞买对象
  凡符合采矿资质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有意竞买者(单位应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于2009年6月30日上午12时前,到郯城县国土资源局矿管科提出竞买申请,进行资质审查,并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办理竞买手续,购买公开出让文件。期间接受咨询。
  四、出让方式及竞买时间、地点
  本期采矿权公开出让采用挂牌或拍卖方式,出让人根据竞买申请情况确定具体出让方式,竞买申请人少于3家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达3家以上(包括3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一)本次出让活动设保留价,增价幅度20万元人民币(或者20万元的整数倍数)。
  (二)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期限为2009年7月1日上午9时至2009年7月14日上午10时。如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报价后,经该竞买人同意可提前揭牌。
  (三)拍卖时间、拍卖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公告期间,竞买者如需陪同现场踏勘,请与郯城县国土资源局矿管科联系;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2、本次竞买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3、矿区用地手续及道路使用由竞得者自行办理。
  4、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活动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郯城县建设路7号
  电    话:0539–6151020


  郯城县国土资源局
  二OO九年六月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