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2-/2016-110422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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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1-11-23 | [ 公开日期 ] | 2011-11-23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法规的规定,郯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采矿权编号:郯矿网挂[2011]1号
矿区位置:郯城庙山镇新庄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区面积:0.0086平方公里
资源储量:68万吨
出让年限:3年
价款缴纳方式:一次性交清
起始价: 61.2万元
增价幅度:2万元或其整数倍,以价高者成交。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23万元
竞买保证金(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90万元
二、竞买对象
凡符合采矿资质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在以往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履约或拖欠矿业权价款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与。
三、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网上报价或应价
1、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意向竞买人需登陆临沂市国土资源局郯城县矿业权交易系统网站,进入主页后点击“文件下载”后,进入“ 文件下载界面”,点击需要下载的资料按钮,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临沂市国土资源局郯城县矿业权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在“最新公告”中点击想申购的“矿区名称”进入“矿区详细信息”,即可相应地浏览、查阅和下载相应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书、出让样本文件等)。
意向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单位应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于2011年11月23日至2011年12月12日上午10点之前登录到临沂市国土资源局郯城县矿业权交易系统网站,下载出让文件及用户使用说明,提出竞买申请。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逾期系统不予受理。
四、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竞买保证金缴纳至
收款行名称:农业银行郯城支行
收款人名称:郯城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收款人账号:100322626330010021
2、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缴款人必须与申请人相符;
(2)缴纳竞买保证金时请注明为“竞买保证金”,并注明拟竞买的采矿权编号;
(3)同时竞买多宗采矿权的,应分别缴纳竞买保证金。
3、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未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从网上挂牌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县资源公共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手续;
(2)申请人未通过资格审查,当场办理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手续;
(3)申请人自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后,自愿放弃竞买资格,不愿继续参加竞买,可向苍山县国土资源矿管科提出申请,从批准之日起办理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手续。
五、相关时间规定
1、申请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3日10时-2011年12月12日10时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2日10时;
3、网上挂牌开始时间:2011年12月13日10时;
4、网上挂牌截止时间:采矿权编号郯矿网挂[2011]1号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1日10时30分;
5、报价时间:采矿权网上挂牌期间内;
6、如某单宗采矿权挂牌截止前有两人以上(含两人)报价,则该宗采矿权挂牌截止时,系统对该宗采矿权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依系统设定的程序进行,不受挂牌截止时间的限制。
2011年12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在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揭牌和成交签字仪式(节假日顺延)。
六、其他事项
1、公告期间,竞买者如需陪同现场踏勘,请与郯城县国土资源局矿管科联系,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2、本次竞买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全部通过临沂市国土资源局苍山县矿业权交易系统网站上进行。
3、竞买人竞得后,凭《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采矿登记等有关手续。
4、矿区用地手续及道路使用手续由竞得者自行办理。
5、未尽事宜,详见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公告内容如有变更,以变更后的为准,请到临沂市国土资源局郯城县矿业权交易系统网站查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郯城县政务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
联 系 人:高志勇
联系电话:0539—6151020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