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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红花镇等2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监理招标公告
[ 索  引  号 ] ycx/2021-000004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公开日期 ] 2020-10-12 [ 有  效  性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郯城县红花镇等2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监理,招标人为郯城县宇辰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红花镇等2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与田间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郯城县红花镇、泉源镇。

2.3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和保修期监理。

2.4总投资:约72.97万元。

2.5服务周期:监理服务时间随工程施工时间,直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临沂中凯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办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3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5拟承建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红花镇等2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监理”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4.3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宇辰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编:2761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9-622067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合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高新区临沂应用科学城B座

邮编:276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553929733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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