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wjj/2018-000001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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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12-03 | [ 公开日期 ] | 2018-12-03 | [ 有 效 性 ]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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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郯城县现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2018.09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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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定价项目 |
定价部门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文件依据 |
备注 |
一、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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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性公路车辆通行费 |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 |
详见文件 |
鲁价费发[2006]43号,鲁价费发[2007]82号,鲁价费发[2011]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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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详见文件 |
鲁交财[1999]11号,鲁交财[1999]58号,鲁政办发[2014]40号 |
定价范围为车辆站务收费、旅客站务收费等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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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公交、客运出租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网络预约出租车除外。市区由市制定标准,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具体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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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交车票价 |
临价费发[2015]94号,临政字[2015]114号,临价费发[2017]134号 |
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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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城区空调车一票制 |
每人每次 |
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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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城区普通车一票制 |
每人每次 |
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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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携带的体积超过0.096立方米、或占地面积超过0.16平方米、或长度超过1.5米、或重量超过15公斤的物品 |
每人次 |
按一人票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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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租车运价 |
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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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基本租费 |
起步价为3公里内5元,3(含3公里)-7公里内1.5元/公里,7公里后(含7公里)2.25元/公里。3公里以上每500米计费(跳表)一次,不足500米按500米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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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计时收费 |
每5分钟 |
车速低于12公里时计时收费,前5分钟免费,5分钟后每5分钟收取1公里租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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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夜间收费 |
22时(含22时)至次日5时以内(不含5时),起步价加收1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20%的租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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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预约租车费 |
每乘次 |
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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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然垄断经营及具有公益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详见文件 |
临政办发[2010]125号,临政办发[2015]43号 |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除外,超限运输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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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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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 |
授权市人民政府 |
详见文件 |
鲁价费发〔2011〕47号,鲁价费发[2011]74号,鲁价费发[2015]81号,临政办发[2015]43号、临价费发(2018)13号、鲁价综发(2018)90 |
其中:中小学校服价格由各县区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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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非营利性民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 |
授权市人民政府 |
鲁价综发(2018)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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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非营利性民办学前教育(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详见文件 |
鲁价综发(2018)90号、临价费发(2015)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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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服务 |
8.市属及辖区内省(部)属、县属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 |
授权市人民政府 |
详见文件 |
临政办发[2017]70号,临价费发[2017]141号,临价费发[2017]142号、鲁价综发(2018)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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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医疗机构病例资料复印服务费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每张 |
A4、B5纸0.5元 |
鲁价费发[2016]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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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计划外送血收费 |
授权市人民政府 |
详见文件 |
临价费发[2016]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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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二类疫苗接种服务和储存运输服务收费标准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鲁价综发(2018)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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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 |
1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鲁建住字[2014]3号,临政发[2014]11号,临政办发[2012]77号,临价费发[2017]71号 |
市区由市制定标准,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具体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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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
每月每平方米 |
4元 |
郯价字[2016]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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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郯价字[2012]10号 |
市区由市制定标准,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具体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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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 |
临价费发[2011]195号,临价费发[2012]94号,临价费发[2013]93号,临价费发[2017]1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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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一星级 |
每月每平方米 |
不带电梯0.2元、带电梯0.6元,可上下浮动20% |
郯价字[201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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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二星级 |
每月每平方米 |
不带电梯0.4元、带电梯0.8元,可上下浮动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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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三星级 |
每月每平方米 |
不带电梯0.55元、带电梯1.0元,可上下浮动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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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四星级 |
每月每平方米 |
不带电梯0.7元、带电梯1.2元,可上下浮动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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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五星级 |
每月每平方米 |
不带电梯0.85元、带电梯1.4元,可上下浮动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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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停车服务费 |
郯价字[201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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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普通停车位 |
每月每车位 |
基价20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
共有车库内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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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机械立体停车位 |
每月每车位 |
基价50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
共有车库内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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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未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的,只收取停车服务费 |
每月每车位 |
最高30元 |
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及其他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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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车位租赁费 |
临价费发[2011]195号,临政办发[2010]125号,郯价字[201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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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普通停车场 |
每月每车位 |
基价120元,可上浮10%、下浮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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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 |
14、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 |
授权市人民政府 |
鲁价综发(2018)90号 |
排污权试点初期交易价格放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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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详见文件 |
鲁价费发[1998]383号,鲁价费发[2002]264号,临政办发[2006]50号,临价费发[2005]228号,鲁政办字[2013]110号 |
市区由市制定标准,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具体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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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临政办发[2006]146号,鲁价费发[2013]142号,临政办发[2015]43号,临价费发[2014]105号,鲁价综发[2016]58号 |
市区由市制定标准,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具体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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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落地及柱式广告 |
每平方米每年 |
一类区域110元、二类区域72元、三类区域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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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附着式广告(含屋顶和楼顶广告、墙体广告、灯箱等) |
每平方米每年 |
一类区域90元、二类区域60元、三类区域4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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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电子显示牌(屏)广告、实物模型广告等 |
每平方米每年 |
一类区域80元、二类区域48元、三类区域3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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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软体广告(每次不超过2天) |
布幅广告每条100元,拱门广告每个300元,气模广告每个300元,彩旗广告每面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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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工具广告 |
大型车辆每辆每年1000元,中小型车辆每辆每年600元,临时促销宣传车每辆每天100元,飞行、水上漂浮 广告每个每次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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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临时促销宣传活动 |
每平方米每天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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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费 |
授权市人民政府 |
临价费发[2005]227号,临价费发[2006]197号,鲁价费发[2003]118号,办字[2009]1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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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 |
每床每天 |
2元 |
办字[2009]1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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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一级医院 |
每月 |
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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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门诊部 |
每月 |
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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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卫生室(所) |
每月 |
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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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
每公斤 |
0.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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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化旅游 |
18.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门票、交通服务价格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详见文件 |
鲁价费发[2007]41号,鲁价费发[2008]140号,鲁价综发[2015]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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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及相关收费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详见文件 |
临价费发[2010]56号,临价费发[2011]138号,临政办字[2015]38号,临政办发[2016]93号,鲁价费发[2017]138号、临价费发(2018)28号,郯价字[2018]7号 |
非居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放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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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养老服务 |
20、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鲁价综发(2018)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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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殡葬服务 |
21.殡葬及延伸服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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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殡葬延伸服务收费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鲁价费发[2012]149号,临政办发[2015]43号,临价费发[2015]10号,郯价字[2018]2号 |
部分延伸服务项目(高档型灵车尸体接运、礼仪服务、遗体洗澡、特殊整容化妆、遗物清理保管、遗体脱穿衣、尸体解冻、守灵室使用、高档炉观化自检骨灰预约定时等特许服务项目)收费放开。延伸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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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一般整容化妆 |
每具 |
100元 |
单纯理发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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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遗体防腐 |
每具.次 |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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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委托收尸费 |
每具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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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遗物焚烧 |
每次 |
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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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悼念厅租用 |
每次 |
600元 |
此为最高标准,各馆根据面积大小和场馆新旧程度确定,包含字幕、茶水、音响、水晶棺、追悼会布置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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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告别厅租用 |
每次 |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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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休息厅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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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般休息厅 |
每次.个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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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高级休息厅 |
每次.个 |
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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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解剖室使用费 |
每天 |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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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冷藏设施租赁费 |
每具 |
300元 |
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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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胸花 |
每场 |
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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⑪花圈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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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大花圈 |
每个 |
15元 |
含挽联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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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中小花圈 |
每个 |
10元 |
含挽联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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⑫自制花圈出售 |
每个 |
70元 |
含挽联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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⑬挽联打印 |
每副 |
6元 |
在殡仪馆购买、租赁花圈免收挽联打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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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维护管理费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详见文件 |
临价费发[2015]10号,临政办发[2017]19号 |
除市属以外的授权各县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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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要专业服务 |
22.垄断性交易市场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鲁价费函[2016]36号,鲁价费发[2016]79号、鲁价综发(2018)90号 |
非公共资源类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放开 |
23.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 |
授权市人民政府 |
每千瓦时 |
电动公交车最高为0.6元,电动乘用车最高为0.65元 |
鲁价综发[2015]123号,临价格发[2016]126号 |
2020年前实行政府指导价;2020年以后逐步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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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 |
授权市人民政府 |
鲁价综发[2016]58号,临价费发[2017]72号 |
社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用户自愿委托服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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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NG车载气瓶检验检测费 |
每只 |
180元 |
电子标签不另行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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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拆装费 |
每只 |
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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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更换零部件 |
按进销差价不超过10%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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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农机驾驶员培训收费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鲁价费函[2015]44号 |
此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培训机构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下浮;农用挖掘机、农用装载机、农用铲运机等农业机械驾驶员培训参照相同动力拖拉机培训的收费标准执行;培训资料费据实收取,但不得超过2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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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初学大中型拖拉机 |
每人 |
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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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初学小型手扶或方向盘拖拉机 |
每人 |
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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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初学联合收割机 |
每人 |
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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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方向盘拖拉机增学大中型拖拉机 |
每人 |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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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手扶拖拉机增学大中型拖拉机 |
每人 |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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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方向盘拖拉机增学手扶拖拉机 |
每人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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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手扶拖拉机增学方向盘拖拉机 |
每人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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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大中型拖拉机增学手扶拖拉机 |
每人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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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大中型拖拉机增学联合收割机 |
每人 |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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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车辆救援清障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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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清障服务收费标准(故障、事故车辆) |
授权市人民政府 |
详见文件 |
鲁价综发[2016]58号,临价费发[2017]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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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清障服务收费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鲁价费发[2018]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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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拖车 |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收费标准。);拖行费(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的费用标准,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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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类车 |
基价260元/车.次;拖行费10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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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二类车 |
基价350元/车.次;拖行费15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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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三类车 |
基价400元/车.次;拖行费20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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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四类车 |
基价500元/车.次;拖行费25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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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五类车 |
基价600元/车.次;拖行费30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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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吊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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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类车 |
每车每次 |
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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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二类车 |
每车每次 |
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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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三类车 |
每车每次 |
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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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四类车 |
每车每次 |
1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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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五类车 |
每车每次 |
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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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吊货物 |
每吨 |
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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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驳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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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平板车 |
每车每次 |
一、二类车按拖车标准执行。三类车1000元/车次,四类车1200元/车次,五类车1500元/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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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牵引车头 |
每车每次 |
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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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货物装卸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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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铲车或叉车 |
基价300元/车·次;装卸费40元/吨(不足1吨按1吨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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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人工 |
每吨 |
80元(不足1吨按1吨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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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车辆(货物)停车看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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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车辆:空车 |
每车每天 |
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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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载有货物车辆(包括货物) |
每车每天 |
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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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单独货物 |
每吨每天 |
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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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换轮胎 |
每个 |
50元;每车最高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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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解刹车 |
每个 |
50元;每车最高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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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居民供电、供气、供排水、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标准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详见文件 |
鲁政办发[2014]40号, 临价格发[2004]41号,临价格发[2014]144号, 临政办发[2015]43号 |
其中:水电气热的维修、改造放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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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公证服务费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
详见文件 |
鲁价费发[2017]68号,临财非税[2015]21号 |
涉及中小学校舍建设按30%-50%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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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律师服务费(含基层法律服务费)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
详见文件 |
鲁价综发[2015]10号,鲁价费发[2017]70号 |
仅限以下范围:(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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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司法鉴定服务费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
详见文件 |
发改价格[2009]2264号,鲁价费发[2016]127号 |
仅限与人民群众较为密切的部分法医、物证、交通类司法鉴定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