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03100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
[ 成文日期 ] | 2015-10-30 | [ 公开日期 ] | 2015-10-30 | [ 有 效 性 ] |
各乡镇、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为鼓励我县单位和个人自主创新,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充分调动我县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创新型郯城建设,根据《郯城县专利奖评审办法》(郯政办发[2007]10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进行2015年郯城县专利奖的评选工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专利权人予以资助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通过郯城县知识产权局申请获得授权(含已收到授权通知书)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报:
1、技术水平高,已经实施或即将实施,且实施后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新颖,创造性和实用性强,技术水平高;外观设计专利在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上具有较高水平。
3、优先申报和推荐高新技术领域、积极运用专利制度保护、曾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胜诉及积极提出国际专利申请的项目。
4、专利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推荐和评选:
(1)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2)存在发明人或设计人资格纠纷;
(3)在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程序中;
(4)将某一系统、某一设备组合起来申报;
(5)已经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
(6)已获得过县级资金资助的。
二、申报材料及身边要求
? 1、《郯城县专利奖申报表》(见附件);
? 2、专利证书复印件;
? 3、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凡申报参评项目的单位或个人需将上述材料填一式三份,于2015年11月10日前报县知识产权局,同时将《郯城县专利奖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郯城县科技局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奖励办法
1、获郯城县专利奖的专利项目,可以优先获得参加“临沂市专利奖”评选的推荐资格。
2、荣获郯城县专利奖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参加评选临沂市发明创业奖。
3、对授予专利奖的单位或个人由郯城县知识产权局颁发“郯城县专利奖”证书和奖金。按照《郯城县专利奖评审办法》的规定,一、二、三等奖资助金额最高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
? 4、对荣获郯城县专利奖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应该将其获奖情况及个人业绩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5、对荣获郯城县专利奖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其在该发明创造中所作的贡献给予相应奖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 军 曹 娟
电话:0539-6221010,15853925509
邮箱:tanchengkeji@163.com
地址:郯城县人民路29号(县政府三楼6306室)
附件:《郯城县专利奖申报表》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