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19-000027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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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12-17 | [ 公开日期 ] | 2019-12-17 | [ 有 效 性 ] |
适用范围:郯城县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设立依据:
1.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
2.省人社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7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3号)
3.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55号)
4.省人社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民政厅、国资委、总工会《山东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25号)。
5、《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8〕9号)
6、《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376号)
7、《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7号)
8、《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
9、《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
10、《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
1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稳岗返还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3号)
受理机构:郯城县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决定机构:郯城县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办理条件:
一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其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末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山东省城镇登记失业率(3.35%)。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因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或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除符合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2条:
1、2017年和2018年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在30-70%范围内;
2、2018年和2019年(申请时上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在30-70%范围内;
3、2018年度以来企业停产或半停产达3个月至6个月,申请时待岗职工在10%-30%范围内。
特殊行业企业:根据鲁政字〔2018〕248号和鲁财工〔2019〕21号文件,属于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七大高耗能行业,同时满足一般企业申请条件的企业。
申请材料:
一般企业:
(1)《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下载地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业务办理-失业保险办理);
(2)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去年申请过的企业,需提供资金使用财务凭证进行现场核验。
经营困难企业恢复有望企业:
(1)《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下载地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业务办理-失业保险办理);
(2)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去年申请过的企业,需提供资金使用财务凭证进行现场核验;
(4)与本单位工会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文件;
(5)选择提供以下材料中的2项:A.2017和2018年末《资产负债表》;B.2018年和2019年(申请时上季度)《损益表》;C.停产或半停产同期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电费票据和待岗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特殊行业企业:
钢铁、煤炭、煤电等特殊行业企业除按“一般企业”提交材料外,同时提供列入国家和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计划或七大高耗能行业相关文件。
办理方式:办理窗口受理。
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企业到社保业务窗口提报申请材料。2.受理。业务受理岗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缴费是否足额。3.审查。对申请材料、待遇信息等进行审核。4.发放。基金科汇总拨付。
办理时限:当月受理,次月拨付。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税)。
结果送达:通过银行打入申请企业开户银行账号。
行政救济途径及方式:不涉及。
咨询方式:窗口咨询:政务大厅社保业务窗口;电话咨询:0539-6107615。
监督投诉渠道:电话投诉: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回复时限: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回复。
办理地址和时间:郯城县东城新区白马河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业务窗口,乘坐公交车2路、7 路,至“县政务服务中心站”。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冬令时上午 8:30-12:00,下午 1:30-5:00。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拨打失业保险科电话:610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