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19-000027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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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12-17 | [ 公开日期 ] | 2019-12-17 | [ 有 效 性 ] |
适用范围:在外地参加失业保险,在郯城县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
4.《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161号)。
受理机构:郯城县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决定机构:郯城县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办理条件:(一)户籍在郯城县;(二)在外地参加失业保险并满足领取失业金条件。
申请材料:
1.本人档案纸质原件1份;
2.就业创业证、失业人员登记表纸质原件1份(就业服务科办理);
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纸质原件1份;
4.异地失业保险待遇转入证明纸质原件1份;
5.身份证、社保卡(或农行卡)复印件各1份。
办理方式:办理窗口受理。
办理流程:1.申请。失业人员自失业保险待遇到账后到社保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业务受理岗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进行审核。3.审查。对申请材料、待遇信息等进行审核。4.发放。次月起按月向申请人支付失业保险金。
办理时限:当月受理,次月发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税)。
结果送达:失业保险金打入申请人社保卡或银行卡。
行政救济途径及方式:不涉及。
咨询方式:窗口咨询:政务大厅社保业务窗口;电话咨询:0539-6107615。
监督投诉渠道:电话投诉: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回复时限: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回复。
办理地址和时间:郯城县东城新区白马河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业务窗口,乘坐公交车2路、7 路,至“县政务服务中心站”。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冬令时上午 8:30-12:00,下午 1:30-5:00。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拨打失业保险科电话:610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