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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统筹期间退费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xzf0001-15_B/2017-1227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8-23 [ 公开日期 ] 2017-08-23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机关事业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5〕22号)、《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统筹期间个人缴费返还和改革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临社保发﹝2016﹞4号)及临人社函(2017)3号、临人社函(2017)8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县已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现就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统筹期间退费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17年8月21日至11月30日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统筹期间退费工作集中办理期,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统筹期间退费工作计划表》(见附件)要求指派专人到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征缴业务科(东城新区政务大厅105室)进行养老保险数据审核、信息录入以及退费工作。

二、 返还范围和返还期间

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后去世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统筹期间(1995年1月至2014年9月,含起止月份,以下简称原统筹期间)的个人缴费,除由财政或单位代缴的外,全部返还给本人。

机关事业单位已退休人员原统筹期间个人缴纳过养老保险费、改革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现在仍在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人员纳入发放范围。暂不包括原统筹期间纳入参保范围的编制外人员和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

凡符合返还范围的参保人员,其返还的缴费期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自1995年1月或职工参保之月至2010年12月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2)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1995年1月或职工参保之月至2014年9月。

三、返还流程

1、各单位经办人员根据退休人员以往的缴费记录(养老手册或者台账,电子版台账可到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征缴业务科拷取)填写《郯城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核定表》(群文件已上传) ,并报县社保中心审核。

2、各单位根据审核无误的缴纳核定表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数据导入表》(需要前来拷盘),经审核确认返还人员范围和时间段,打印《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退费确认表》。

各单位将《郯城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核定表》、《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退费确认表》在单位公示并经职工本人确认签字、领导确认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征缴业务科,同时将本单位返还人员的养老保险手册一并交回,涉及从企业调入的企业养老保险手册和机关养老保险手册一并交回,单位打印养老保险手册交回花名册。

已去世参保人员需要法定继承人代为领取时,需提供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及农行借记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注明已去世参保人员姓名及单位名称),填写《返还已去世人员继承人账号统计表》,并由单位盖章确认。

每月末,社保中心按照各参保单位提报的《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退费汇总表》(根据《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退费确认表》、《返还已去世人员继承人账号统计表》生成,需要职工本人确认签字,单位盖章确认)将资金拨付至农业银行,由农业银行将款项发放至社保卡或继承人农业银行账户中。各参保单位要告知参保人员有关社保卡的银行功能开通及设置密码事宜。

四、返还要求

原统筹期间个人退费涉及广大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经办人员需积极配合、认真对待,确保所需要填写表格的准确性、完整性。因单位未上报或上报不准确导致误退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部分的,由单位自行负担。

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统筹期间退费工作计划表》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3日

附件: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统筹期间退费工作计划表

日期

单位名称

8月23日-25日

红十字会、机关党委、水务公司、商务局、残联

财政局、农业开发办、四中、招商局、法院、司法局

8月28日-9月1日

新村乡、开发区管委会、老龄委、干休所、技术监督局

高峰头镇、卫生监督所、党校、国土局、党史委

9月4日-8日

胜利乡、县志办、档案局、科协、地税局、物资局

郯城镇、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商局

9月11日-15日

红花乡、团县委、公安局、民政局、县总工会

花园乡、信访局、政协、畜牧局、房管局、粮食局

9月18日-22日

杨集镇、纪委、县委办公室、人社局、卫计局

重坊镇、人大、县政府、发展改革局、一医院、商业局

9月25日-29日

归昌乡、经研中心、经委、二医院、林业局、老干部局

庙山镇、妇联、地震办、疾控中心、泰信会计师事务所

10月9日-13日

李庄镇、审计局、马陵山景区管委会、皮防站、农业局

泉源乡、供销社、建设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广播电视台

10月16日-20日

马头镇、编办、水利局、清泉寺林场、马陵山林场

一中、机关幼儿园、科技局、中小企业局、交通局、交警大队

10月23日-27日

二中、环保局、物价局、港上镇、农机局、规划局

三中、美澳学校、统计局、金融办、郯工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10月30日-11月3日

机关事务管理局、青少年实践活动学校、师郯律师所、马陵律师所

五中、文广新局、县委610办公室、城管局、体委、结防所

11月6日-10日

实验中学、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爱卫会、气象局、政法委

职教中心、食药监局、民宗局、旅游局、教育局、矿泉水厂

11月13日-17日

安监局、郯城县特殊教育学校、一小、新闻网络管理办公室

二小、法制局、检验检测中心、防空办、五小、郯南农场

11月20日-24日

三小、工商联、四小、节能工作办公室、国资运营中心

育才中学、人武部、行政审批中心、机要局、台办

注:各部门含各下属单位,乡镇含政府机关、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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