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21-000010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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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4-04 | [ 公开日期 ] | 2020-04-04 | [ 有 效 性 ] |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青年见习补贴申领
实施编码:1137131100423262614372014024010
(二)实施机构
临沂市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请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东城新区大学生创业园105办公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18】186号文件组织实施全省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72号)
(六)办理条件
见习基地吸纳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参加见习,按规定给予见习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到同级人社部门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依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第九十三条第三款:行政执法程序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启动,涉及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精神设定承诺办结时限。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材料接收,见习企业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18】186号文件组织实施全省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72号)要求提报申领材料
(二)受理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18】186号文件组织实施全省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72号)要求,对见习基地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逐一对见习人员缴纳社保情况、保险购买情况、工资发放、留用情况等进行审核
(三)办结
汇同财政部门对初审材料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将见习补贴拨付给见习单位
三、业务流程
(一)受理
材料接收,见习企业按照文件要求提报申领材料
(二)审核
根据见习企业报送的见习人员材料,按照文件要求,逐一对其社保缴纳情况,保险购买情况等进行审核
(三)办结
根据规定,按时办结,将见习资金拨付到位
四、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
电话查询:0539-6107619
五、法律救济
(一)监督投诉渠道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07室
投诉电话号码:0539-6107979
(二)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司法局
部门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文体中心1楼
联系电话:0539-6221817
(三)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0539-71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