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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索  引  号 ] tanchengrsj/2021-00001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05 [ 公开日期 ] 2020-04-05 [ 有  效  性 ]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办理

实施编码:1137131100423262614372014027002

(二)实施机构

临沂市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请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东城新区大学生创业园105办公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办理依据

1、《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1997〕6号)

2、《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9号)

3、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行电子报到证简化就业报到手续的通知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依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第九十三条第三款:行政执法程序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启动,涉及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0个工作日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精神设定承诺办结时限。

(七)受理条件

1、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相关就业手续。

2、毕业生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外单位就业的,其调整手续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服务对象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提供办理手续相关材料

(二)受理

审核服务对象提交相关材料,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予以受理手续。

(三)办结

受理手续后签发就业报到证

(四)报到证调整手续

高校毕业生报到证调整手续

三、业务流程:

(一)受理

查看材料齐全完备情况

(二)审核

对于准予受理的材料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核

(三)办结

对审核通过的手续予以办理

四、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

电话查询:0539-6107619

五、法律救济

(一)监督投诉渠道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07室

投诉电话号码:0539-6107979

(二)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司法局

部门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文体中心1楼

联系电话:0539-6221817

(三)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0539-7156000

大学生改派手续办理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就业报到证改派手续办理

实施编码:1137131100423262614372014027003

(二)实施机构

临沂市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请主体

自然人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东城新区大学生创业园105办公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办理依据

1、《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1997〕6号)

2、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9号)

3、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行电子报到证简化就业报到手续的通知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依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第九十三条第三款:行政执法程序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启动,涉及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0个工作日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精神设定承诺办结时限。

(七)受理条件

1、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

2、毕业生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外单位就业的,其改派手续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服务对象按照文件规定提供办理手续相关材料

(二)受理

审核服务对象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文件规定的予以受理手续

(三)办结

受理手续后签发就业报到证

(四)高校毕业改派手续办理

对高校毕业生的报到证做改派

三、业务流程:

(一)受理

查看材料齐全完备情况

(二)审核

对于准予受理的材料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审核

(三)办结

对审核通过的手续予以办理

五、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

电话查询:0539-6107619

五、法律救济

(一)监督投诉渠道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07室

投诉电话号码:0539-6107979

(二)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司法局

部门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文体中心1楼

联系电话:0539-6221817

(三)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0539-71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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