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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索  引  号 ] tanchengrsj/2021-000010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08 [ 公开日期 ] 2020-04-08 [ 有  效  性 ]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9年11月修订)

二、政策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员

三、补贴标准

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执行1550元/月)。

四、申请条件

单位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五、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等,

六、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

郯城县人社局就业服务科(人防大厦1209办公室)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或当场告知

十、咨询电话

0539-62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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