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21-000011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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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4-02 | [ 公开日期 ] | 2020-04-02 | [ 有 效 性 ] |
一、文件依据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市人社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20号)
二、政策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
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四、申请条件
1. 小微企业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
五、申请材料
(一)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补贴需以下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毕业证复印件、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等。
(二)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复印件;
3、申请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一)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补贴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
郯城县人社局就业服务科(人防大厦1209办公室)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或当场告知
十、咨询电话
0539-622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