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25-000017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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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8-13 | [ 公开日期 ] | 2025-08-1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文件依据
1、《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24〕56号);
2、《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25]7号)。
(二)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补贴标准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1.2万元;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2000元。
(四)申请条件
对在郯城县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标准为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须自主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给予标准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五)申请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财务报表(截至申请补贴前12个月),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明细台账;
3、人员类别证明(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六)基本流程
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申请;
2、经办机构对创业者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进行核查,并通过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审批;
3、实地考察;
4、对补贴名单、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拨付补贴资金。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资金拨付)。
(八)办理地点及方式
办理地点: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楼1217办公室;
办理方式:线上、现场受理。
(九)咨询电话
0539-2873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