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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民办学校2021年度检查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 tanchengjyj/2022-000009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14 [ 公开日期 ] 2022-07-14 [ 有  效  性 ]

各民办学校、局各科室:

为规范全县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民办学校2021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县教体局抽调职成教科、督导室、基教科、教研室、安全办、计财科、人事科等科室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档案、查看现场等形式,对7处民办中小学、1处民办中职学校、2处民办高中和4处教育培训机构2021年度依法办学、组织建设、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财产管理、办学行为、安全消防等方面进行年度检查。年检过程中,各学校均能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年检各项工作。一年来,各民办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以党建统领、规范办学为目标,形成以主体多元、模式多样、追求特色、协同发展的民办教育发展新格局,并逐步趋于稳定,走向成熟,成为全县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主要成绩

(一)凸显党建统领作用,规范办学行为。各民办学校坚持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校有机统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议事制度,积极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巩固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确保党组织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通过派驻第一书记进入大唐学府探索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给学校发展带来了新变化,在学校教育教学、招生管理、党建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助推作用,为“民办学校党建”特色品牌提供郯城样本,并在中央电视台《发现之旅》栏目中中作为民办学校党建蓝本进行连续展播。

(二)强化财务监管,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坚持统筹发展,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挑战。依据最新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加强对民办教育财务监管,明晰产权与风险防范,确保举办者和各类投资捐赠主体、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本年度,各民办学校按照《民促法》非营利民办学校要求,严格财务管理,完善财务流程,资金流通纳入公共账户监管,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形成了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三)强化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安全是民办学校稳步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各学校能够加强安全机制建设,强化责任,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有效管控校园及周边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学校尽可能增加校园空间利用最大化,满足在校学生生均占地面积需求,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从门卫安保、设施配备、食品卫生、空间消毒等,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实现学校无重大事故,确保学校发展安全稳定。在郯城江山学校、大唐学府等寄宿制学校,食堂全部实行“4D+”模式,与县教体局进行联网监控,确保责任到位、执行到位、培训到位,厨房操作中做到精细化、规范化,有效防控餐饮食品安全风险。

(四)完善育人机制,打造特色教育模式。为了积极响应我县打造教育强县计划的号召,各民办学校立足强县计划为重点,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文件精神,以教学质量为中心,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大力提升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各学校充分立足自身优势,努力探索和创立自身办学特色,形成了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渠道。自郯城江山高中和临沂爱丽斯高中学校开始招生,和我县唯一的一所中职学校英才职专搬迁新校址,投资资金修缮校舍,三所民办学校极大地缓解了我县高中段学位压力。

(五)重视师资建设,提升品牌竞争优势。优良的师资队伍是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是新时期民办教育改革的核心力量,更是民办学校发展、办学质量提升的生命线和核心竞争力量。各民办学校立足自身发展所需,规范教师招聘流程,不断探索教师培养模式。建立薪酬待遇、劳动保险、专业发展、职称评聘一体化等社会保障体系,贯穿教师职前、职中、职后发展全过程,有效推动全县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出适应本县发展实情的民办教育教师发展道路。在大唐学府成功试点为民办学校教师开通购买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事业保险基础上,郯城江山学校和临沂爱丽斯高中学校两所学校均为全体教师购买五险一金,同时针对工勤人员也均能按照社保法要求为教师购买企业养老保险,稳定了教师队伍。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1.校园设施存在隐患。个别寄宿制学校没有医务室,凸显公共卫生防护的短板。个别民办机构存在消防设备过期、消防通道不符合要求,根据现场排查情况已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2.学校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不能全面贯彻党建相关工作,个别学校未按规定发展党员,需要根据年检反馈情况及时发展。

3.个别学校档案管理不完善,人员配置相对薄弱。年检迎查意识不强,材料准备不健全,有待提高认识,确保年检工作顺利完成。

4.个别学校存在教师不能及时为教师购买养老保险。个别学校教师业务材料准备不充分,需在教师培训、业务检查中进一步规范。

5.财务监管制度不到位,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对公账户不能使用,造成监管漏洞。个别学校10%发展基金落实不到位,出现白条等现象,增加了收支随意性,无法保证监管到位。同时建议学校能够按照要求从学校学费收入中提取资金用于贫困资助。

三、整改意见

针对本次年检凸显相关重大问题已下达整改通知书;有些管理滞后问题也已现场通知整改,各学校要坚持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办学质量,积极助推完成县政府创建教育强县的各项目标要求。对复查中再发现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将依法追究举办者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证。对郯城马陵学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该校近几年招生明显萎缩,办学条件得不到明显改善,在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核查中被定为不合格,根据现有情况,限定马陵学堂三个月内进行办学条件整改,视整改情况决定该校是否继续办学。

四、合格学校

合格学校:郯城大唐学府、郯城县江山学校、郯城银河初级中学、郯城未名初级中学、郯城永正小学、郯城马陵学堂、郯城清华园小学、郯城英才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郯城江山高中学校、临沂爱丽斯高级中学、郯城卓越翻译培训学校、郯城丹青新国韵培训学校、郯城县贝尔熊培训学校、新宏大(临沂)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附件:郯城县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评估成绩统计表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14日

附件

郯城县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评估成绩统计表

检查

指标

大唐

学府

江山

学校

银河

中学

未名

中学

英才

职专

永正

小学

马陵

学堂

清华园小学

丹青新国韵

卓越

翻译

贝尔熊英语

新宏大学校

江山

高中

爱丽斯高中

党的建设

14

13

12

11

11

11

10

11

3

3

3

3

13

11

办学条件

19

20

16.5

16.5

18

14

13

15.5

18

17

19

18

19

17

依法治校

10

10

9

9

8

8

7

9

20

19

19

19

9

9

财务资产

管理

11

11

10

10

11

11

10

11

9

9

9

8

11

11

办学行为

18

18

17

17

17

16

7

17

18

18

19

18

18

18

师生权益

22

22

20

19

19

19

18

20

19

19

19

19

22

20

合计(100分)

94

94

85.5

82.5

84

79.5

65

83.5

87

85

88

85

92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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