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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乡镇教育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jyj/2020-000007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03 [ 公开日期 ] 2020-07-03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促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促进全县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县政府决定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职责主要有:

(一)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状况,依法采取措施杜绝辍学、大班额现象。

(二)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办中心幼儿园,加强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幼儿入园率。

(三)配合县教育体育局搞好学校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逐步消除教育不公平现象。

(四)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协助县政府改善辖区内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

(五)协调解决辖区内学校新建、扩建所必需的土地征用和取暖工程问题。

(六)维护学校的治安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保护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七)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落实教师的各项待遇。

二、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

督导评估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于12月下旬由人社、建设、公安、安监、交通、土地、教育等部门实施,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负责落实。

三、督导评估的原则和程序

督导评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乡(镇)、街道办事处自评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评。自评中要重点检查办学条件改善、教育投入、教师待遇落实、安全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形成自评报告。

(二)县级督导评估

1.听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汇报。

2.查阅政府教育工作的有关档案。

3.查阅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文件、会议纪录、核实有关数据。

4.检查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农村小学、幼儿园各1所。

四、督导评估的结果与运用

(一)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含80分)—89分为良好,60分(含60分)—79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二)督导评估结果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并采用适当方式公布。

(三)对于教育工作先进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政府予以表彰。

(四)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其督导结果视为不合格:

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对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迎接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附件:郯城县2020年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O20年7月2日

郯城县2020年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

督导评估时间: 年 月 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标准

分值

评估办法

计分方法

得 分

自评

县评

A1

领导职责

(20分)

B1

确立地位

(10分)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切实履行教育的法定职责。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辖区内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5

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重点查看:

1.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各职能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

3.招生及学生巩固情况。

4.政府部门有关教育会议记录及资料

1.列入规划2分;

2.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按情况以3分、2分2、1分三档计分。



2.建立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3

查阅会议记录、纪要,研判会议研究推进教育发展措施质量,研究并解决教育问题得3分,没有不得分



3.建立各有关职能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目标明确,建立健全领导联系学校制度。

2

有责任制1分,没有不得分;责任落实1分。



B2

履行职责

(10分)

1.乡镇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学校,关心支持教育,为教育办实事成效显著。

5

1.领导经常深入学校2分。

2.为教育办实事成效按3分、2分、1分三档计分



2,积极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加强对注册园和看护点的管理,无安全隐患;无大班额现象

5

幼儿园管理规范3分;存在无证幼儿园不得分;无大班额现象2分,有一个大班额不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标准

分值

评估办法

计分方法

得 分

自评

县评

A2

教育经费与办学条件

(40分)

B3

教育投入

(20分)

1.乡镇政府本辖区学校(幼儿园)每年投入一定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10

1.查阅乡镇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2.到相关学校核实

按10分、8分、6分、0分四档计分



2.建立健全济困助学制度,扶持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10

1.查看文件了解制度的建立;

2.到相关学校核实。

建立助学制度1分,扶持贫困生工作按5分、3分、1分、0分四档计分。



B4

办学条件

(20分)

1.积极协助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各类学校布局合理,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帮助学校维护闲置校产。

5

1.查看有关工作计划、工作记录。

2.查阅有关统计资料,实地核查。

做好布局调整工作2.5分,维护校产2.5分(如当年发生校产流失情况扣2.5分)



2.积极参与薄弱学校改造工作,负责学校扩建、改建、新建所需的土地征用及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学校校舍安全;负责解决教育用地历史遗留问题。

5

学校建设3分,完成的计3分,未完成的计2分,未动工的计0分。无侵占学校土地和校舍现象,否则不得分。



3.积极筹措资金帮助学校充实、改善学习生活设施设备,完成学校取暖工程。

10

学校取暖工程无问题得5分,有一所学校取暖为解决即不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标准

分值

评估办法

计分方法

得 分

自评

县评

A3

尊师重教(30分)

B5

队伍管理

(20分)

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新教师,建立教师表彰制度,落实教师社会地位与政策待遇。及时发放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每年召开一次教师表彰大会。

20

听取汇报,查阅乡镇党委政府会议记录文件等相关资料,深入学校与教师座谈

有出台相关措施并落实得好得20分,落实较好得15分,落实一般得10分。发现一例教师借调现象扣3分。



B6

安全管理(10分)

落实乡镇政府学校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健全乡镇政府为主导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体制,落实综治、公安、工商、环保、文化、食药、卫生等部门具体职责,形成联动机制,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消除纳入乡镇安全工作管理,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排查与整治活动。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0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了解学校周边环境;个别访谈

学校定期举行法制报告会3分;开展安全排查与整治4次4分;校园周边没有存在问题得3分;认定年份出现师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此项不得分



A4

教学质量

(10分)

B6

教学质量

(10分)

根据教研室组织的抽测、质量调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

10

查阅有关考试成绩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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