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jyj/2020-000007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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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7-03 | [ 公开日期 ] | 2020-07-03 | [ 有 效 性 ]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促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促进全县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县政府决定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职责主要有:
(一)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状况,依法采取措施杜绝辍学、大班额现象。
(二)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办中心幼儿园,加强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幼儿入园率。
(三)配合县教育体育局搞好学校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逐步消除教育不公平现象。
(四)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协助县政府改善辖区内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
(五)协调解决辖区内学校新建、扩建所必需的土地征用和取暖工程问题。
(六)维护学校的治安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保护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七)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落实教师的各项待遇。
二、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
督导评估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于12月下旬由人社、建设、公安、安监、交通、土地、教育等部门实施,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负责落实。
三、督导评估的原则和程序
督导评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乡(镇)、街道办事处自评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评。自评中要重点检查办学条件改善、教育投入、教师待遇落实、安全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形成自评报告。
(二)县级督导评估
1.听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汇报。
2.查阅政府教育工作的有关档案。
3.查阅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文件、会议纪录、核实有关数据。
4.检查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农村小学、幼儿园各1所。
四、督导评估的结果与运用
(一)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含80分)—89分为良好,60分(含60分)—79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二)督导评估结果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并采用适当方式公布。
(三)对于教育工作先进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政府予以表彰。
(四)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其督导结果视为不合格:
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对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迎接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附件:郯城县2020年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O20年7月2日
郯城县2020年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
督导评估时间: 年 月 日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标准 |
分值 |
评估办法 |
计分方法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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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
县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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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领导职责 (20分) |
B1 确立地位 (10分) |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切实履行教育的法定职责。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辖区内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
5 |
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重点查看: 1.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各职能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 3.招生及学生巩固情况。 4.政府部门有关教育会议记录及资料 |
1.列入规划2分; 2.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按情况以3分、2分2、1分三档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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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
3 |
查阅会议记录、纪要,研判会议研究推进教育发展措施质量,研究并解决教育问题得3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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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各有关职能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目标明确,建立健全领导联系学校制度。 |
2 |
有责任制1分,没有不得分;责任落实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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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履行职责 (10分) |
1.乡镇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学校,关心支持教育,为教育办实事成效显著。 |
5 |
1.领导经常深入学校2分。 2.为教育办实事成效按3分、2分、1分三档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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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加强对注册园和看护点的管理,无安全隐患;无大班额现象 |
5 |
幼儿园管理规范3分;存在无证幼儿园不得分;无大班额现象2分,有一个大班额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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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标准 |
分值 |
评估办法 |
计分方法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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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
县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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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教育经费与办学条件 (40分) |
B3 教育投入 (20分) |
1.乡镇政府本辖区学校(幼儿园)每年投入一定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
10 |
1.查阅乡镇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2.到相关学校核实 |
按10分、8分、6分、0分四档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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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济困助学制度,扶持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
10 |
1.查看文件了解制度的建立; 2.到相关学校核实。 |
建立助学制度1分,扶持贫困生工作按5分、3分、1分、0分四档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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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办学条件 (20分) |
1.积极协助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各类学校布局合理,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帮助学校维护闲置校产。 |
5 |
1.查看有关工作计划、工作记录。 2.查阅有关统计资料,实地核查。 |
做好布局调整工作2.5分,维护校产2.5分(如当年发生校产流失情况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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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参与薄弱学校改造工作,负责学校扩建、改建、新建所需的土地征用及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学校校舍安全;负责解决教育用地历史遗留问题。 |
5 |
学校建设3分,完成的计3分,未完成的计2分,未动工的计0分。无侵占学校土地和校舍现象,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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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筹措资金帮助学校充实、改善学习生活设施设备,完成学校取暖工程。 |
10 |
学校取暖工程无问题得5分,有一所学校取暖为解决即不得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标准 |
分值 |
评估办法 |
计分方法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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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
县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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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尊师重教(30分) |
B5 队伍管理 (20分) |
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新教师,建立教师表彰制度,落实教师社会地位与政策待遇。及时发放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每年召开一次教师表彰大会。 |
20 |
听取汇报,查阅乡镇党委政府会议记录文件等相关资料,深入学校与教师座谈 |
有出台相关措施并落实得好得20分,落实较好得15分,落实一般得10分。发现一例教师借调现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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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安全管理(10分) |
落实乡镇政府学校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健全乡镇政府为主导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体制,落实综治、公安、工商、环保、文化、食药、卫生等部门具体职责,形成联动机制,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消除纳入乡镇安全工作管理,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排查与整治活动。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10 |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了解学校周边环境;个别访谈 |
学校定期举行法制报告会3分;开展安全排查与整治4次4分;校园周边没有存在问题得3分;认定年份出现师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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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教学质量 (10分) |
B6 教学质量 (10分) |
根据教研室组织的抽测、质量调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 |
10 |
查阅有关考试成绩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