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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教体局关于做好2015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cxzf-11_B/2016-1108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6-17 [ 公开日期 ] 2015-06-17 [ 有  效  性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初级中学、县直各初级中学、民办各初级中学、职业学校、局各科室(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规模,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为我县经济建设培养更多的实用技术人才,根据省、市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我县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15年全县职业学校招生分春、秋两季进行,其中县职教中心学校招生计划为1191人,招生对象主要为2015年九年级毕业生,学制为三年,学习期满颁发职业中专毕业证书。招生计划分配以2012级在籍人数为基数,驻城初中、县直初中和民办初中按照14%的比例分配,郯城三中按照10%比例分配,其它初中按照20%的比例分配(具体人数见附1)。

二、专业设置

2015年,我县职业学校开设计算机及应用、机电技术应用、服装设计与工艺、护理、旅游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焊接技术应用、园林技术、数控技术应用等专业。

三、优惠政策

1.就读职业学校的所有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三年免除学费5700元(1900元/年)。

2.农村贫困学生在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10%的比例还可享受4000元(2000元/年)的困难补助。

3.就业升学两不误。入学后将根据学生学力情况和学生意愿分别编入技能班、对口高职升学班。技能班侧重技能培训,对口高职升学班侧重文化课教学兼顾技能培训,毕业后参加春季高考,成绩合格升入高等职业学校深造。

4.学生就读两年后,第五学期由学校负责组织实习,毕业后推荐就业。

四、考核办法

1.将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综合督导评估。在年终督导评估时,单独设立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估分数,按100分计入总分。100%完成招生任务计80分,计划完成率每降低1%扣2分,扣完为止;计划完成率每超过1%加2分,最多可加20分。

2.继续纳入全县评先树优之中。在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全县教书育人先进单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等,进一步强化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面的权重。

3.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全年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完成率不到70%的初中学校和包点科室予以通报批评,相关校长和科室站负责人、职业学校包点人员要向县教体局写出深刻检查。对全年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完成率达不到50%且处于国办学校后两名的初中学校及校长、分管校长和包点科室站负责人、职业学校中层干部,实行各类评先树优一票否决。对全年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完成率达不到50%且处于最后一名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各类评先树优一票否决。

4.搞好专项表彰奖励工作。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将评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照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受奖学校,受奖单位的校长、业务校长或教导主任及包点人员由县教体局授予“职业学校招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完成计划好的初中学校班主任、教师,县教体局授予“职业学校招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统筹领导,齐抓共管。根据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市教育局的要求,县教体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学智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全面负责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考核。同时,各初中学校要强化统筹管理,成立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和教导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九年级班主任重点抓,任课老师协助抓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招生管理体系,真正做到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确保完成2015年招生计划。

2.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2015年县职教中心学校继续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春季招生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后实行初三学生下学期分流,提前录取到职业学校学习。这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分层教育,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提高初三学生的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创业教育、职前教育,发展学生个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人才多渠道、立体式成长;有利于优化招商环境,为企业构建人力资源优势;有利于在源头上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服务;有利于扩大县职业学校办学规模,把县职业学校办成省级中等职业教育规范化学校。各学校务必把今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研究与采取有效措施,在完成任务上下功夫。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招生宣传是引导初中毕业生进行职普合理分流的有效手段。一是职业学校要加大学校招生宣传和服务力度,营造良好招生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学校的办学特色和职教学生的就业形势,宣传优秀毕业生事例及各项资助政策。要设立招生热线电话,方便学生和家长咨询。完善家校沟通制度和控辍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中职学生救助政策,搞好校内师生帮扶资助活动、工学结合活动、勤工助学创收活动等,做好困难学生救助帮扶工作,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不因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二是初中学校要宣传好国家对中职学生实行助学制度的新政策,开好教师动员会、家长动员会、学生动员会,使宣传工作做到班,做到家,做到人,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兴趣爱好及家庭条件,指导学生选择适合的教育方式。三是仍采取局领导包片、科室包校的方式,各科室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抓好所包扶单位的招生工作,确保完成招生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会议的召开、宣传动员和工作进展情况调度等由负责联系的科室负责人集中时间、统一组织安排。

4.规范招生行为。初中学校要从全县教育健康发展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大局出发,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四不得”规定:即不得通过向招生学校推荐生源接受宴请、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不得向未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招生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和毕业生信息,包括帮助发放、张贴非法招生机构的招生信息;不得干预、代替学生选报志愿;不得委托非学校人员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如有违反,一经查实,除没收不正当收入外,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教师本人及所在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年内均不得参加各类评先树优活动。县教体局设立举报电话:5321289(督察科)、5321286(职成教科)。

六、突出重点,做好九年级学生分流工作

1.继续推行无偿招生、初中学校自主送生和九年级学生分流的招生政策。各初中学校要把工作重心放到九年级学生分流上来,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在加强对毕业生思想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兴趣爱好及家庭条件,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段教育,引导和有序组织学生就读职业学校,努力为职业学校提供生源保障。

2.集中时间,突击完成任务。

根据需要,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及家长到县职教中心学校实地参观。确定好分流人员后,由初中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到县职教中心学校报到,报到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4月12日。春季招生的学生4月13日到校上课。

3.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搞好“亲情校园”建设。

职业学校要在搞好教育教学管理上下功夫,积极作为,勇于担当,逐步提升办学水平,增强自身吸引力;要突出骨干专业建设,办好自己的窗口专业;要在控辍保学上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招得进来、留得住、学得好;要强化职业学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在稳定学生、控辍保学等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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