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wjj1/2024-000004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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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2-19 | [ 公开日期 ] | 2024-02-1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山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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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 |
接种对象月(年)龄 |
接种方法 |
剂量 |
禁忌症 |
不良反应 |
注意事项要点 |
预防的疾病 |
水痘减毒活疫苗 |
12月龄以上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
0.5ml |
患急性、慢性严重疾病者及对疫苗成份过敏者,妊娠期妇女禁用 |
注射部位的反应通常是轻微和一过性的 |
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防严重过敏反应时用,皮下注射,严禁静脉注射 |
水痘 |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10ug) |
16岁以下的乙型肝炎易感者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0.5ml |
发热、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患者;对疫苗任何成份过敏者,包括辅料以及甲醛过敏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2-3天内自行消失;罕见的不良反应有一过性发热,接种部位轻、中度红肿、疼痛及硬结 |
摇匀接种,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防严重过敏反应时用,疫苗严禁冻结,注射第1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一般不再注射第2针 |
乙型肝炎 |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20ug) |
16岁及16岁以上的乙型肝炎易感者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0.5ml或1ml |
同重组乙型肝炎疫苗(10ug) |
同重组乙型肝炎疫苗(10ug) |
同重组乙型肝炎疫苗(10ug) |
乙型肝炎 |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60ug) |
16岁及16岁以上的对乙型肝炎疫苗常规免疫无应答者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1ml |
对疫苗任何成份过敏者,包括辅料以及甲醛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以往接种甲、乙型肝炎联合疫苗或单价乙型肝炎过敏者。 |
常见不良反应:注射部位疼痛、硬结、红斑、肿胀、皮疹、瘙痒等,发热、头痛、疲倦乏力、变态反应、肌肉痛;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和咳嗽等。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不推荐用于暴露后的免疫预防(如针刺伤);严禁冻结等 |
乙型肝炎 |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
6周龄至5岁 |
肌肉注射 |
0.5ml |
对本品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 |
发热;注射部位红斑,硬结/肿胀或疼痛/触痛;腹泻;呕吐;皮疹 |
禁止用于静脉注射;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或发热性疾病期间,应暂缓接种;血小板减少症、任何凝血障碍或接受抗凝血剂治疗者接种本品时应非常谨慎;在≥24月龄的镰状红细胞病、无脾、HIV感染、慢性疾病或其他免疫功能受损的儿童中,使用本品结合疫苗并不能代替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等 |
肺炎球菌血清型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
2岁以上肺炎球菌感染风险增加的人群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0.5ml |
对疫苗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
注射部位的局部反应,如红肿、疼痛、硬结等,一般均可自行缓解;罕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不适、虚弱乏力,淋巴结炎、过敏样反应,血清病,关节痛,肌痛,皮疹,荨麻疹 |
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不可接种,严禁静脉和皮内注射等 |
本疫苗包含的23种肺炎球菌血清型引起的肺炎球菌疾病 |
人用狂犬疫苗 |
凡被狂犬或其他疯动物咬伤、抓伤者;凡有接触狂犬病病毒危险的人群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0.5ml或1ml |
暴露后接种疫苗无任何禁忌症 |
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内,注射部位可出现红肿、疼痛、发痒,一般不需处理即可自行缓解;全身性反应可有轻度发热、无力、头痛等,一般不需处理即自行消退;短暂中毒以上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极罕见不良反应应及时就诊 |
忌烟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等,疫苗严禁冻结 |
狂犬病 |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
2月龄-5周岁儿童 |
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 |
0.5ml |
患急性、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对该疫苗的任何成份有过敏反应,特别对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患严重心脑疾病、活动性结核者及肝肾疾病者 |
局部有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一般不需特殊处理 |
不得静脉注射,摇匀接种,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防严重过敏反应时用,疫苗严禁冻结等 |
预防b型流感嗜血杆菌感染导致的脑膜炎、肺炎、败血症、蜂窝组织炎、关节炎、会厌炎等感染性疾病 |
脊灰灭活疫苗 |
2月龄以上(含2月龄) |
肌肉注射 |
0.5ml |
对疫苗中的活性物质、任何非活性物质或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者;发热或急性疾病患者,应推迟接种本疫苗 |
发热;注射部位触痛、红肿;烦躁、呕吐、嗜睡、进食障碍、腹泻;偶见注射部位硬结、皮疹 |
严禁血管内注射;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患者慎用 |
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 |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
6个月以上 |
肌肉或深度皮下注射 |
3周岁以上0.5ml;3周岁以下0.25ml |
发热、急性疾病及感冒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对鸡蛋过敏者 |
局部有红肿、疼痛;发热、头晕、虚弱等,无需特殊处理 |
严禁通过血管途径给药;对疫苗中任何成份,尤其是卵蛋白过敏者不得使用;疫苗严禁冻结 |
流行性感冒 |
冻干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 |
36月龄-17岁 |
鼻喷 |
0.2ml |
已知对本品所含任何成分,包括鸡蛋、辅料、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妊娠期妇女;使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药品治疗的Leigh综合征患者;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鼻炎患者 |
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头痛、乏力或嗜睡、呕吐、食欲下降、咳嗽、上呼吸道感染、肌肉痛、恶心、易激惹或烦躁;偶见:变态反应、关节痛、鼻咽炎、寒颤 |
本品为鼻内喷雾接种,严禁注射;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慎用 |
流行性感冒 |
四价流感病毒亚单位疫苗 |
3岁及以上人群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0.5ml |
已知对本品所含任何成分,包括鸡蛋、辅料、甲醛、TritonN-101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
发热、咳嗽,局部发红、疼痛、肿胀等 |
严禁静脉注射,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注射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禁止再次使用。 |
流行性感冒 |
A群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 |
3月龄以上的婴幼儿和儿童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0.5ml |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特别对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严重心脏疾病、高血压、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活动性结核患者及HIV感染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抽风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接种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注射局部红肿、硬结、压痛,偶有局部瘙痒感;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可自行缓解,一般不需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慎用;疫苗使用前充分摇匀、严禁冻结等 |
A群、C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如脑脊髓膜炎、肺炎等 |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
3月龄-3周岁 |
肌肉注射 |
0.5ml |
同A群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 |
同A群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 |
同A群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 |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
2周岁以上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
0.5ml |
对疫苗成分过敏者;癫痫、脑部疾患及有过敏史者;肾脏病、心脏病、活动性结核患者及HIV感染者;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 |
接种部位1-2天的红肿、硬结和疼痛,可自行缓解 |
使用前检查疫苗及稀释液;疫苗溶解后一次用完;避免注射途径错误;不得与百日咳菌体疫苗和伤寒菌体疫苗同时接种 |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
8月龄以上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
0.5ml |
对疫苗中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患严重疾病、发热者;妊娠妇女;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一般无不良反应,少数在接种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少数在1-2周可出现一过性发热和皮疹;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开启疫苗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等 |
流行性腮腺炎 |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
2个月至3岁 |
口服 |
3ml |
患急性、严重慢性疾病者;对疫苗成份过敏者;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者 |
一过性轻度呕吐、腹泻,发热,1-2天自行缓解,无需处理 |
口服疫苗严禁注射,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防严重过敏反应时用 |
预防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
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 |
6周至32周龄婴儿 |
口服 |
2ml |
对于本品任何成分出现超敏反应者;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疾病;肠套叠既往史 |
发热、腹泻、呕吐 |
尚未获得一些潜在免疫缺陷的婴儿服用本品后的安全性和保护效力相关数据;本品全球上市后被动监测发现,接种疫苗与肠套叠发生存在时间上的相关性;谨慎考虑存在胃肠道功能紊乱史的婴儿接种本品;发热性疾病延迟接种;无法保护所有疫苗受种者感染轮状病毒 |
预防血清型G1,G2,G3,G4,G9导致的婴幼儿轮状病毒胃肠炎 |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
2月龄及以上的婴幼儿 |
肌肉注射 |
0.5ml |
对本品的任一组份或对百日咳疫苗(无细胞或全细胞百日咳)过敏,或是以前接种过含有相同组份的疫苗后出现过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者;患有进行性脑病者;以前接种百日咳疫苗(无细胞或全细胞百日咳疫苗)后7天内患过脑病者;发热或急性疾病期间必须推迟接种本品 |
发热,注射部位触痛、红斑和硬结,呕吐、腹泻,食欲不振、嗜睡、易激惹、异常哭闹、睡眠障碍 |
谨慎用于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凝血障碍者;谨慎用于对戊二醇、新霉素、链霉素和多粘菌素B过敏者;注射后可能出现罕见的过敏反应,应提前准备好适当的治疗措施并密切观察等 |
预防白喉、破伤风、百日咳、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入性感染(如脑膜炎、败血症、蜂窝织炎、关节炎、会厌炎等) |
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
3月龄以上婴幼儿 |
肌内注射,推荐部位为婴儿的臀部外上方1/4处 |
1.0ml |
已知对本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或以往接种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有过敏反应者;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及惊厥史者;对中度或严重疾病的儿童,包括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及发热者应推迟接种 |
发热;注射部位红肿,硬结/肿胀或疼痛/触痛;局部荨麻疹和瘙痒;腹泻;偶见哭闹、哺乳或进食障碍、恶心/呕吐 |
使用时应充分摇匀;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可逐步吸收,注射第2针疫苗时应更换身体另侧部位;注射第1针后若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建议不再注射第2针;有血小板减少症和出血性疾病的患者肌注本品时慎用等 |
预防白喉、破伤风、百日咳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如脑膜炎、肺炎、上呼吸道感染、败血症、蜂窝织炎、关节炎、会厌炎等) |
甲肝灭活疫苗 |
1岁及以上甲型肝炎易感者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0.5ml或1ml |
对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妊娠妇女;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少数人可能出现轻度发热反应,局部疼痛、红肿,一般72小时内自行缓解。 |
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注射前充分摇匀,疫苗瓶开启后立即使用,严禁冻结等。 |
甲型肝炎 |
霍乱疫苗 |
2岁及以上儿童、青少年和有接触或传播风险的成人 |
口服 |
1粒 |
发烧者,患严重高血压、心、肝、肾脏病者以及患严重传染病者;孕妇及2岁以下婴幼儿;对本制剂过敏或服用后发现不良反应者,停止服用。 |
一般无反应,有时发生发热、轻度腹痛、荨麻疹等,一般不需处理,可自愈。如有严重反应,请及时诊治。 |
为取得更好效果应于餐后2小时服苗,服苗后1小时勿进食及服用饮料;2天内忌食生冷、油腻、酸辣食品;有胃溃疡、胃酸分泌异常等胃部疾病或不适者,不宜采用抗酸剂冲服方式。 |
霍乱和产毒性大肠杆菌旅行者腹泻 |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
6月龄至5岁EV71易感者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0.5ml |
已知对本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及庆大霉素过敏者;发热、急性疾病期患者及慢性疾病发作者;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者禁用 |
发热,注射部位红肿、硬结、疼痛、瘙痒;呕吐、腹泻、食欲下降、乏力、变态反应;偶见皮疹、咳嗽、流涕、上感症状 |
严禁血管内注射;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防严重过敏反应时用;慎用于患有血小板减少症、出血性疾病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或免疫功能缺陷患者、未控制的癫痫患者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疫苗严禁冻结 |
预防EV71感染所致的手足口病 |
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 |
9-45岁女性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0.5ml |
对本疫苗中任一活性成份或辅料严重过敏反应者禁用 |
疲乏、肌痛、头痛、发热;注射部位发红、疼痛、肿胀等 |
本品预充式注射器的针帽可能含有天然乳胶,会引起乳胶敏感人群的过敏反应;在受种者患有严重发热疾病时应推迟接种本品;本品严禁静脉或皮内注射;血小板减少患者及任何凝血功能障碍患者接种本品需谨慎;本品仅用于预防用途,不适用于治疗已经发生的HPV相关病变,也不能防止病变的进展;本品不能预防所有高危HPV感染所致病变 |
预防因高危HPV16/18型所致的宫颈癌;2级、3级宫颈上皮内瘤样变和原位腺癌;1级宫颈上皮内瘤样变 |
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
9-45岁女性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0.5ml |
对疫苗的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成份有超敏感反应者禁用;注射本品后有超敏反应症状者,不应再次接种本品 |
发热、疲劳、肌痛、头痛;注射部位红斑、疼痛、肿胀、硬结等 |
本品不推荐用于本说明书【接种对象】以外人群;在受种者患有严重发热疾病时应推迟接种本品;本品严禁静脉或皮内注射;血小板减少患者及任何凝血功能障碍患者接种本品需谨慎;无法确保本品对所有接种者均产生保护作用;本品仅用于预防用途,不适用于治疗已经发生的HPV相关病变,也不能防止病变的进展;本品不能预防所有高危HPV感染所致病变;免疫系统受损者可能会降低对主动免疫的抗体应答 |
预防因高危HPV16/18型所致的宫颈癌;2级、3级宫颈上皮内瘤样变和原位腺癌;1级宫颈上皮内瘤样变 |
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
9-45岁女性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0.5ml |
对本品或四价HPV疫苗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成份有超敏感反应者禁用;注射本品或四价HPV疫苗后有超敏反应症状者,不应再次接种本品 |
注射部位疼痛、肿胀、红斑、瘙痒;发热、恶心、头晕、疲劳、肌痛、头痛等 |
同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
预防因高危HPV16/18/31/33/45/52/58型引起的宫颈癌;由HPV6/11/16/18/31/33/45/52/58型引起的下列癌前病变或不典型病变:宫颈上皮内瘤样变2/3级以及宫颈原位腺癌,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1级;HPV6/11/16/18/31/33/45/52/58型引起的感染 |
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 |
40岁以上成人 |
上臂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
0.5ml |
禁用于因某些疾病或治疗导致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者;禁用于对本品任何一组分有过敏反应者。 |
发热、疲劳乏力,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等。 |
急性感染、慢性感染急性期应推迟接种本品;育龄妇女注射本品后,应至少6个月内避免怀孕;与其他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28天等。 |
带状疱疹 |
带状疱疹疫苗(CHO细胞) |
50岁以上成人 |
肌肉注射 |
0.5ml |
对本疫苗中的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成份过敏者禁用 |
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等。 |
急性严重发热疾病时应推迟接种本品;本品仅用于预防用途,不适用于治疗已发生的临床疾病。 |
带状疱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