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生态环境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正文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18-000021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8-12-03 [ 公开日期 ] 2018-12-03 [ 有  效  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7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郯城县白马河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39-6800558、6229098

电子邮箱:tchbjhpk@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沂泰瑞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8万件家居藤椅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临沂泰瑞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李庄镇白场村东520米。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主要建设藤椅加工生产设施及部分配套设施和公用工程,建成后将形成年产8万件家居藤椅的生产规模。

(一)焊接工段设置集气罩,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粉尘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确保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三)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四)金属边角料、废藤条、废布条、废包装物,外售废品回收站;焊渣、焊烟净化器收尘外运铺路;废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储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2

郯城县佳味道食品有限公司油炸黄金豆、蚕豆及花生米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郯城县佳味道食品有限公司

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马头镇东爱国村97号。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主要从事蚕豆、花生米、黄金豆的油炸加工,投产后可形成年生产油炸蚕豆30吨、油炸花生米10吨、油炸黄金豆500吨的生产规模。

(一)1台燃气热水锅炉燃烧天然气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1台油炸机燃烧天燃气产生的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油炸机产生的油烟分别经顶部吸油烟罩集中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屋顶高空排放(烟道高出车间屋顶1.5米),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型规模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控制措施,臭气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确保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二)原料浸泡清洗产生的废水和地面、设备清洗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混合后的水质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及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郯城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郯城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干渠,最终汇入墨河。

(三)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四)生产过程中挑选去掉的干瘪小颗粒残次蚕豆、花生米、黄金豆、蚕豆皮、花生米皮、黄金豆皮及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卖饲料加工厂,油炸过程产生的废油由青岛环科废油脂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回收,油渣集中收集外卖饲料厂,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