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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结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zwfwbgs/2024-000006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19 [ 公开日期 ] 2024-04-1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6800558

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A328窗口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批复文号

环评批复日期

1

山东淇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淇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纯石英砂深加工项目

郯城经济开发区建设路与恒通路交汇处东北偏东260m

郯行审环字〔2024〕24号

2024年4月16日

2

山东精进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精进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及专用化学品生产基地项目

郯城经济开发区郯城化工产业园

临审服投资许字〔2024〕21015号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关于山东淇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纯石英砂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附件【关于山东精进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及专用化学品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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