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24-000013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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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7-22 | [ 公开日期 ] | 2024-07-2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6800558
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A328窗口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批复文号 |
环评批复日期 |
1 |
山东海量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海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二甲硫基甲苯二胺及10000吨二乙基甲苯二胺项目(一期) |
郯城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 |
临审服投资许字〔2024〕21029号 |
2024年7月19日 |
2 |
郯城县路丰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郯城县路丰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材料综合场站建设项目 |
马头镇陈高册村东南300m |
郯行审环字〔2024〕56号 |
2024年7月19日 |